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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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 | 不外排 | 生产废水主要是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和喷漆水帘废水,均为循环使用,待不能再使用时,将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pH中和调节+絮凝沉淀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污泥浓缩压滤”工艺,调节pH值6~9后,回用于生产 | 不外排,回用于生产 | 达标 |
2 | 生活污水设施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2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北郊水质净化厂的接收水质标准 | 生活污水排放至包头市北郊水质净化厂 | 废水排放浓度为pH 7.1~7.4;氨氮最大值为4.11mg/L;总氮最大值为10.8mg/L;BOD5最大值为48.5mg/L;CODcr最大值为194mg/L;总磷最大值为2.0mg/L;悬浮物(SS)最大值为134mg/L;动植物油类最大值为3.14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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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焊接烟尘净化器 |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甲苯:1.2mg/m3、氟化物:0.25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 建设单位设置1个焊接工位(1个焊接工位设置8台焊接机),需设置8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1台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效率为99%)处理焊接烟尘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颗粒物最大值为0.311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92mg/m3、氟化物最大值为1.0μg/m3、二甲苯最大值为1.5mg/m3。 | 达标 |
2 | 水帘+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光催化氧化处理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底漆房+晾干工序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氟化物等通过水帘+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4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49kg/h,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6kg/h | 达标 |
3 | 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 | 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81kg/h,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0kg/h | 达标 |
4 | 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罩光漆房与烘干系统共用一套“水帘式漆雾捕集装置+活性炭吸附+光催化车装置处理有机废气 | 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7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16kg/h,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72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9kg/h。 | 达标 |
5 | 无组织废气采用封闭喷漆房+封闭车间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甲苯:1.2mg/m3、氟化物:0.25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氟化物无组织废气采用封闭喷漆房+封闭车间措施。 |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甲苯:1.2mg/m3、氟化物:0.25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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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将设备设置减振垫并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予以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通过将设备设置减振垫并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予以降噪。 | 项目东、南、西、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54.2dB(A),夜间噪声Leq最大值46.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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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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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焊渣、废边角料、回收塑粉、废油脂、废滤芯),一般固体废物的焊渣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暂存于硬质塑料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芯由有资质的厂家统一回收更换,在厂区内不落地。 |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焊渣、废边角料、回收塑粉、废油脂、废滤芯),一般固体废物的焊渣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暂存于硬质塑料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芯由有资质的厂家统一回收更换,在厂区内不落地。 | 已落实 |
2 | 危险废物主要有漆渣、废油漆桶、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脱脂槽渣、钝化槽渣、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上述危险废物除废活性炭、废灯管由有资质的上架上门回收更换,不在厂内落地处置外,其余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来处理。 | 危险废物主要有漆渣、废油漆桶、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脱脂槽渣、钝化槽渣、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上述危险废物除废活性炭、废灯管由有资质的上架上门回收更换,不在厂内落地处置外,其余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来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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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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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表面处理生产区建设单独的事故水导排系统,其余区域不单独建设事故水导排系统,废水截留排入事故水槽,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 厂区建设250m2事故水池一座,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需求,事故水槽设置位于表面处理(前处理)区西南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厂区表面处理生产区建设单独的事故水导排系统,其余区域不单独建设事故水导排系统,废水截留排入事故水槽,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 厂区建设250m2事故水池一座,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需求,事故水槽设置位于表面处理(前处理)区西南角。2022年5月完成项目《内蒙古鸿海铝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HHLY-01,应急预案版本号:A0),2022年5月11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对《内蒙古鸿海铝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HHLY-01,应急预案版本号:A0)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150204-2022-016-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