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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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吸污车运送至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生活污水中pH检测结果最大值为7.6,符合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6-9;COD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71.88mg/L,低于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400mg/L;氨氮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26.03mg/L,低于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30mg/L;悬浮物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23.13mg/L,低于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250mg/L;BOD5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52.13mg/L,低于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200mg/L;综上所述,安徽双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符合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达标 |
2 | 生化处理+气浮+砂滤 |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须满足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 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至喷水织机使用,其他外排至固镇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北肥河 | 外排废水中pH检测结果最大值为7.2,COD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72.13mg/L,氨氮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0.364mg/L,悬浮物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20.63mg/L,BOD5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49.05mg/L,综上所述,安徽双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废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回用水中COD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24.25mg/L,低于《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标准要求50mg/L;悬浮物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3mg/L,低于《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标准要求30mg/L;综上所述,安徽双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回用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标准限值要求。 安徽双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日排水量为50.12t/d,年工作300天,年排水量为15036t/a,其中COD年排放量为2.588t/a,低于环评批复中的3.03t/a;氨氮年排放量为0.0055t/a,低于环评批复中的0.303t/a。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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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V光解氧化+活性炭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烘干工序废气收集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规定厂界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本项目监测期间烘干废气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3.3mg/m3,低于限值6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57kg/h,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效率为49.5%;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安徽双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高档机织面料建设项目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累计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57t/a,小于环评批复中0.89t/a。 | 达标 |
2 | DA00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NOx排放达到《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 项目天然气燃烧机废气经2#15米高排气简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NOx排放达到《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 燃烧废气DA002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8mg/m3,低于限值20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3mg/m3,低于限值50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8mg/m3,低于限值50mg/m3,燃烧废气低浓度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氮氧化物低于《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限值,安徽双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高档机织面料建设项目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累计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颗粒物排放量为:0.012t/a,小于环评批复中1.2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14t/a,小于环评批复中2.0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25t/a,小于环评批复中4.68t/a。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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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设消音、基础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隔声、消声、距离衰减 | 厂界噪声昼间噪声为56~58dB(A),夜间噪声为47~49dB(A)。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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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报告表》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其中水性胶水、水性树脂及增稠剂等原料储存区、危废暂存间等须按重点防渗区进行设计建设,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 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水性胶水、水性树脂及增稠剂原料储存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 本项目水性胶水、水性树脂及增稠剂储存采用塑料桶,应在储存区周围设置围堰;地面采用防腐、防渗设计,应设置废水收集系统,收集跑冒漏滴产生的废弃物。 事故池应采取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次成型。危废暂存间地面设置HPDE防渗膜。 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应与6.0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 一般防渗区包括成品仓库、加工区等均采用混凝土防渗。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 | |
2 | 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应规范建设固废暂存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树脂桶、废增稠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不合格的坯布、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等。危险废物为废树脂桶、废增稠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等。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交由蚌埠市仟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合格的坯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2)危险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树脂桶、废增稠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已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蚌埠吉盛生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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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应规范建设固废暂存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树脂桶、废增稠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不合格的坯布、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等。危险废物为废树脂桶、废增稠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等。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交由蚌埠市仟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合格的坯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2)危险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树脂桶、废增稠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已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蚌埠吉盛生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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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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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水性胶水、水性树脂及增稠剂等原料储存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申报,已完成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