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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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级沉砂池+二级沉淀池+中间水池+二级砂滤+回用水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 | 一级沉砂池+二级沉淀池+中间水池+二级砂滤+回用水池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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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 | 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和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淮 | 光氧活性炭一体机+15米高排气筒 | 工艺废气排气筒出口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频次:3次/天,2天;厂界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厂界周界外10m范围内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位,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频次:4次/天,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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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挤出减振,厂房隔音、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隔音装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挤出减振,厂房隔音、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隔音装备等 | 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位,昼夜各1次/天,2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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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等现象,合理布局生产区域,厂区地面及污水处理池等全部硬化并进行相应等级的防渗处理,污水处理设置顶盖,原料间、生产车间等实现防雨、防渗、防风等污染防治目标。 | 厂区地面及污水处理池等全部硬化并进行相应等级的防渗处理,污水处理设置顶盖,原料间、生产车间等实现防雨、防渗、防风等污染防治目标。 | |
2 | 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和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 | 沉淀池污泥以及人工分拣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送至砖厂用于制砖;废气治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过滤网由四平市中科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固废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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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和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 | 沉淀池污泥以及人工分拣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送至砖厂用于制砖;废气治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过滤网由四平市中科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固废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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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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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小事故发生概率,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 | 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