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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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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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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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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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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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不新建生活营地,施工现场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方。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系统,水基钻井岩屑交由处置单位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进行综合利用;钻井期间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产生后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百联站及井场拆除的废弃管线和设备送至百口泉采油厂物资供应站清洗后回用;井场、站场和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等尽量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废包装物、废砖块等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至克拉玛依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沾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施工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由克拉玛依鑫塔有限责任公司运送至白碱滩区垃圾中转站。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克拉玛依钻井液公司回收,岩屑暂存于井场岩屑储罐,完井后拉运至肖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根据岩屑监测报告可知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废防渗材料交由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钻井期间的一般工业固废委托阜康市亿一商贸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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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 项目钻井期间划定施工范围,未在划定范围外进行施工作业。本次验收范围只包括百209H井钻井工程,不涉及管线等地面工程建设。占地均为临时用地,不涉及永久占地。根据现场勘查,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已恢复平整,植被自然恢复。建设单位已与克拉玛依市自然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进行了相应补偿。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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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第一批工程钻井期间严格执行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井控管理相关规定,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及泄漏事件。本工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依托《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于2023年9月6日在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分局备案(备案号:650205-2023-014-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