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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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依托世丰果业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放至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项目总排口pH值排放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0mg/m3” | 注塑废气经1套“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63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38kg/h, | 达标 |
| 2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无组织排放限值4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 | 注塑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 |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86mg/m3,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2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西、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 | 高噪声设备设置了减震基础,布置在厂房内隔声, | 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7 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47dB(A),西、东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6至57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44至46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危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地面硬化防渗,四周设置围堰。 | 项目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设置了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厂区危险废物主要为废UV灯管、废活性炭及废液压油,其中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主要产自于废气处理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液压油主要产生于设备维修保养环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 | 项目办公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直接外售回收企业,项目不设置破碎机及除尘器,不再产生除尘器收尘灰,企业将废气处理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不再产生废UV灯管,产生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矿物油,项目厂区建设了1座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在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委托灵宝市广源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有资质单位)定期运走处置,项目试运行至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产生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再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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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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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危废暂存间涂刷防渗层,四周设置围堰;厂区内严禁明火,应配置足量的相应灭火设备,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厂区还应配备应急桶、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应急物资。非正常工况防治措施有: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并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等,待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排除后并可正常运行时方可恢复生产;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废气处理装置,做好巡检记录;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更换滤袋、活性炭,以减少废气的非正常排放;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设置了防渗措施,厂区设置了应急物资库,厂区车间禁止明火,配备了应急灭火设备,定期检查有效性,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企业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险管理防范措施,要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待排除故障或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废气处理装置,做好巡检记录,建立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按照设备厂家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催化剂等,企业制定了运营期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