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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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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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活性炭吸附 |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16~1.07mg/m3。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ND~0.29mg/m3。本项目有组织生产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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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项目北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6.1 ~56.6dB(A),夜间41.6 ~42.4dB(A);东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7.3dB(A),夜间43.8 ~44dB(A);南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5.1~55.6dB(A),夜间42.4 ~42.5dB(A);西面噪声值范围:昼间56.7~56.8dB(A),夜间41.9 ~42.2dB(A)。北面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项目符合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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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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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质分类收集处理。产生的清理槽罐车内残留物、浮油、浮渣和活性污泥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清槽罐车内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渣收集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定期交由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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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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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洗车台建围堰 | 已在洗车台建围堰;危废暂存间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规定,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要求,防渗层采用2mm厚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保证地面无裂痕,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式盛装容器密封储存,耐腐蚀,不渗漏,并进行定期检查。日常管理中建立危废管理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的贮存期不超过1年,分类分区存放,专人看管,双锁锁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