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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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氟化物执行一级标准)、氨氮、总磷、石油类处理达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一期一阶段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企业自建的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和生化池处理,厂区废水排放口pH、COD、BOD5、SS、总锰、总铜、总锌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氟化物执行一级标准),氨氮、总磷、石油类处理达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经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口排放口pH在7.8~8.1之间,其余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SS 48mg/L、COD 132mg/L、BOD559.5mg/L、动植物油类0.60mg/L、氟化物3.04mg/L、总铜0.05L(低于检出限)、总锌0.05L(低于检出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氟化物满足一级标准),氨氮25.1mg/L、总磷1.66mg/L、石油类0.27 mg/L满足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氨氮45mg/L、石油类20mg/L、总磷2.0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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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旧锂电池破碎线热解废气 | 二噁英排放浓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浓度限值要求(0.5ngTEQ/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废旧锂电池破碎线热解废气经负压收集“旋风除尘+二燃室(低氮燃烧)+急冷塔+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热解废气处理设施出口GD1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浓度限值要求(0.5ngTEQ/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废锂电池单体破碎 | 颗粒物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废旧锂电池单体采用无氧破碎,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碱喷淋塔”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达标 |
3 | 投料及料仓粉尘废气 | 颗粒物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黑粉投料及料仓粉尘废气经气力输送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黑粉投料及料仓粉尘废气颗粒物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达标 |
4 | 废旧锂电池破碎粉料分选废气 | 颗粒物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粉料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粉料分选废气颗粒物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达标 |
5 | 酸浸废气、压滤废气 | 硫酸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黑粉回收生产线各设备密闭,酸浸压滤设备采用密闭集气罩进行酸雾废气收集,酸浸及压滤产生的酸雾废气收集至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达标 |
6 | 碳酸锂烘干废气 |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产品碳酸锂烘干机及包装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依托酸雾废气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碳酸锂烘干及包装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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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裂解炉、压滤机、空压机、风机等机械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 项目所在厂区的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功能区类别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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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罐区等,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装配区等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 | 企业生产车间、罐区以及危废暂存间等按要求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除事故池外企业实际建设内容无地下构筑物设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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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法规范化处置固体废物。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电池拆解组件、分选废料、磷酸铁回收废铁铝渣、磷酸铁锂黑粉回收石墨渣、废气喷淋渣、综合废水处理沉渣、废包装袋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或综合利用。废树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废水处理油泥、废萃取剂等为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化学沉氟渣、三元黑粉回收石墨渣、三元黑粉回收废铁铝渣、废铜渣等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论执行相关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一期一阶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旧锂电池破碎分选线产生的外壳、磁性物质、铜、铝,磷酸铁锂黑粉回收线产生的废包装袋、磷酸铁石墨渣、净化渣,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氟渣,污水处理站沉渣等。目前生产过程暂未产生净化渣、沉氟渣以及污水处理站沉渣。厂区内建设有1个面积18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用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废包装袋直接返回上游原料单位重复利用,已与物资回收单位签订了磷酸铁石墨渣回收利用协议。一期一阶段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等,除实验室废液外其余危废暂时未产生,企业已按要求建设有1个面积18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做好了防渗漏、防风、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已与有资质单位(重庆蓝泠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转运收集协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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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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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综合生产车间、装卸区设环形沟,化学品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储罐定期开展泄漏探测,罐区设置有效容积不低于200立方米的围堰;全厂设置有效容积为22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连通有效容积为3000立方米的园区事故池。厂区设置双回路、备用电源,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自动报警系统,风向标以及事故撤离指示标等标识。 | 企业按要求落实了分区防渗措施要求。生产车间设置环形沟和围堤组合防流失措施,环形沟与废液收集池连通;危废暂存间设置有环形沟和收集坑;装卸泵区设有废液收集槽可避免装卸时物料的跑冒滴漏等;硫酸、双氧水、液碱储罐分别设置有效容积约70m3围堰(储罐容积均为50m3),围堰内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罐区围堰与事故池连通;全厂设置有效容积为22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厂区设置有双回路、备用电源,车间内设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自动报警系统,风向标以及事故撤离指示标等标识。企业按要求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的编制,已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大数据应用)-风险管理平台进行了备案登记(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号:5002232024010004,应急预案备案号:500223-2024-004-M)。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