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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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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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活性炭箱+20m高排气筒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限值要求; | 双活性炭箱+20m高排气筒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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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车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基础减振,车间隔声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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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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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下脚料 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版、废机油、废机 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理。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生产中若发 现报告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 理处置。 | 下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 油墨桶、废版、废机油、废机油桶、 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 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 理,能够妥善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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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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