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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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本项目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水科技厂区职工生活污水、测试废水直接接管至常熟市沙家浜常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压缩机和白雪冷链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常熟市沙家浜常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接管至常熟市沙家浜常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期间,水科技厂区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水科技厂区测试废水中氮磷浓度与工业用水中氮磷浓度相差在允许范围,可证明其测试废水中不含氮磷指标。压缩机和白雪冷链厂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汇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生产废水排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锰、总锌、石油类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厂内污水处理站对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3.59%~84.72%和45.83%~53.85%。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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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然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 | 1#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1)排放;3#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3)排放;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FQ-1排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FQ-3排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 | 达标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通至1根10m高排气筒(FQ-4)排放 | FQ-4排口中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去除效率为77.91-78.2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大于75%标准; | 达标 |
3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 | 浸漆、烘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5)排放 | FQ-5排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限值,FQ-5中二级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39.8-53.5%; | 达标 |
4 | 两套二级活性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8工位直线箱体发泡线(7~8#发泡机)废气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6)排放 | FQ-6排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限值,FQ-6中两套二级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38.0-53.7%; | 达标 |
5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6#发泡机废气、补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8)排放。 | FQ-8排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FQ-8中二级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1.59-50.2%;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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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冲床、立式钻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通过隔声、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底座等方法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Z1~Z4各测点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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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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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油桶、废油漆、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发泡料、废磷化液、污水处理污泥、工业油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乳化液、废油抹布与含油手套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HW12 900-299-12)、废矿物油(HW08 900-200-08)、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废发泡料(HW13 265-101-13)、废磷化液(HW17 336-064-17)、污水处理污泥(HW17 336-064-17)、工业油污泥(HW08 900-200-08)、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 900-015-13)、废乳化液(HW09 900-006-09)、废油抹布与含有手套(HW49 900-041-49),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废油桶(HW08 900-249-08)委托常州普达环保清洗有限公司;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零部件、废铁屑、除尘器收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委托铜陵福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常熟市支塘镇环境卫生服务所定期清运。本项目设置为危废暂存区25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区36平方米。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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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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