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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港鄱阳港区角子口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江西省 - 上饶市 - 鄱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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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91装卸搬运
万文峰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李志明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上饶港鄱阳港区角子口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项目类别:
G交通运输_仓储和邮政业 - 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G591装卸搬运
项目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东湖大道151号
项目总投资:
37811 万
项目环保投资:
567.16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鄱环评字〔2020〕9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0-12-1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60111MA36UDJK1L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0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30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60111MA35L0HU5W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0103710889_02-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0103810565_01-验收调查报告全本(文本+附图+附件等).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jxrhhb.com/view35-672.html
调试开始日期:
2023-06-20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06-10
营业单位代码:
91361128MA398PRA6G
营业单位名称:
鄱阳县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39
行业名称: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最终行业代码:
G5910
最终行业名称:
G5910-装卸搬运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20)回用水质标准和生《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20)回用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石油烃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标准要求 本工程对其采取沉淀处理措施后进行回用;本工程机修及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机修过程中冲洗产生的废水,因此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本工程采用油污水收集池+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本工程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常用的化粪池+A/O+消毒处理单元工艺进行处理,使污水能稳定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中pH值、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各监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20)回用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石油烃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处理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洒水车、码头面和港区道路清扫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港区已配备洒水车1辆。 (2)项目优先选用了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运输车辆; (3)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运输及施工机械尾气排放; (4)船舶发电主要燃料为柴油,在燃柴油机械的燃料油中添加助燃剂,使其充分燃烧,减少船舶在港期间辅机燃油废气排放。 (5)厂区已安排专人疏导场内交通,减少了机械和车辆的怠速时间,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6)码头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作业,保持清洁; 码头区域安排专人对引桥、码头平台等工作平台每天进行洒水、清扫。 (7)港区已对场地进行充分绿化,发挥绿色植物吸烟滞尘作用。 (8)码头为到港船舶提供给电装置,减少船舶在港期间辅机燃油废气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SO2、NO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在港界四周设置3m高围墙,并在东、南、西、北港界内种植绿化防护林带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1)施工单位已加强装卸机械、车辆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从而降低噪声。 2)在港界四周设置3m高围墙,并在东、南、西、北港界内种植绿化防护林带(乔木高度不低于7m,宽度为5m),辅助区空地加强绿化。 3)合理布置港区道路,各交通路口设置标志信号,使港内交通行驶有序,减少鸣笛。 4)在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作业。 本项目运行期码头西厂界及东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水产连村处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源头控制措施 本工程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以先进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设置的管沟必须便于检查和事故处理,以最大限度防止地下水的污染。 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风险预警方案,设立应急设施减少环境污染影响。 2)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码头各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可能产生污染的地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是指位于地下或者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污水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 ①污水池、污水处理站防渗: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②污水管网铺设防渗:污水管道尽量架空铺设,如采用地下管道,应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止发生沉降引起渗漏。 ③堆场防渗: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建议对堆场做如下的防渗措施:底部30cm厚粘土(夯实)+2mm厚HDPE土工膜+20cm粘土,可达到防渗的目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除上述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其它建筑区,如道路、办公区等。在上述建筑区,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可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主要为分区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污水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堆场、仓库等区域;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室等区域,均采取了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在港区和辅助生产区应分别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港区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和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港区内收集、储存废油要使用含有危险废物标志的专用容器,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对外销售,并设置约5m2大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同时应设有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3)本项目代表船型配备船舶垃圾接收设施,且其设施要求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可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 (1)建设单位在港区和辅助生产区均设置有垃圾桶,港区职工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即清即运,不在港区内堆存。 (2)项目设置危废间1处,收集储存废油、废油桶、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3)到港船舶固体废物由到港船舶自行交由海事部门负责处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加强港区绿化,补种乔木类、灌木类植物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范,制定完善的事故应对预案。 ③防止船舶航行时抛弃废物废油,保证水体的良好水生生态环境,本项目营运的船舶做到清洁生产,禁止向水道倾泄废杂物与废油,船舶污水也禁止直接排放,以保持附近水体的水质质量。 2)为有效地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应加强对废水的监控和管理,应保证所有废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乐安河。为防止港区建设后水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码头所在的河段定期进行必要的护坡、护岸。为了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议将生态补偿的环保投资用于人工放流的补偿方式。人工放流的时间可定在3-7月,放流当地经济鱼类,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人工放流计划及其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3)项目占地补偿情况 ①湿地“占补平衡”情况 根据《上饶港鄱阳港区角子口综合码头和蔡家湾后勤保障港口工程项目占用一般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可知,本项目永久占用鄱阳县饶丰镇角子口乐安河一般湿地面积5.9866公顷(89.8亩),临时占用乐安河一般湿地面积14.3350公顷;本项目占用鄱阳县零星湿地区一般湿地,湿地类型为河流湿地-永久性河流湿地和湖泊湿地-永久性淡水湖湿地,均属于长江区鄱阳湖水系鄱阳湖环湖区流域湿地,属内陆湿地鄱阳县零星湿地生态系统,水源补给方式为综合补给。 按照实现生态系统地表基底的稳定、恢复湿地的良好水质状态、修复湿地植被和土壤、增加物种组成和生物多样性、修复湿地景观及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的要求,并经过论证,本项目拟选定张家山水库及三忠水库部分地块作为补充地块。 ②其他占地补偿情况 根据《上饶港鄱阳港区角子口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投资协议书》第二条,已确定由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负责鄱阳县角子口港口码头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和补偿。 ①建设单位已进行港区绿化,绿化面积(草皮、草籽)30188m2,种植乔木879株; ②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鄱阳县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上饶港鄱阳港区角子口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了相应的环境风险物资。 ③本项目营运的船舶做到清洁生产,禁止向水道倾泄废杂物与废油,船舶污水也禁止直接排放,以保持附近水体的水质质量。 建设单位加强对废水的监控和管理,防止废水外排。码头所在的河段定期进行必要的护坡、护岸。为了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已明确预留资金用于增殖放流并定期开展放流活动。 3)项目占地补偿情况 ①湿地“占补平衡”情况 本项目永久占用鄱阳县饶丰镇角子口乐安河一般湿地面积5.9866公顷(89.8亩),临时占用乐安河一般湿地面积14.3350公顷,本项目拟选定张家山水库及三忠水库部分地块作为补充地块。 ②其他占地补偿情况 本项目应由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鄱阳县角子口港口码头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和补偿。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船舶溢油事故带来的风险。应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码头配备围油设备(围油栏、油拖网等)、消防设备、收油设备(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吸油机)等应急设备。一旦发生溢油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抛投围油栏、吸油材料等进行处理,防止溢油扩散,确保下游饮用水源安全。本工程属南昌港总体规划中的码头,事故应急队伍由港区内部人员和外部协作支援队伍组成,其中外部协作支援队伍由南昌市地方海事局视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就近调配。 (1)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营期未发生船舶碰撞造成的燃料油泄漏污染乐安河的事故。 (2)鄱阳县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设立了应急组织,制定了应急预案,营运至今未发生过漏油事故,建设单位实施了预防环境风险相关措施,建议后期继续完善围油设备的配备工作。 已落实
相关项目

鄱阳县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行业:G591装卸搬运
地区:江西省 - 上饶市 - 鄱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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