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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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金属废水-含镍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 | 正常建设 | 总镍≤0.5 mg/L | 达标 |
2 | 含铬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 | 正常建设 | 六价铬≤0.1 mg/L;总铬≤0.5 mg/L。 | 达标 |
3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 | 正常建设 | pH值:6-9 ;石油类≤4.0 mg/L;氨氮(NH3-N)≤30 mg/L;总氮(以N计)≤40 mg/L;氟化物(以F-计)≤20 mg/L;总铜≤1.0 mg/L;悬浮物≤60 mg/L;总铝≤4.0 mg/L;总铁≤4.0 mg/L;化学需氧量≤160 mg/L;总氰化物≤0.4 mg/L;总磷(以P计)≤2.0 mg/L;总锌≤2.0 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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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气筒FQ-16748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管道收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放,设计风量为15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2 | 排气筒FQ-16749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管道收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放,设计风量为15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3 | 排气筒FQ-1675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管道收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放,设计风量为25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4 | 排气筒FQ-1675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管道收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放,设计风量为15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5 | 排气筒FQ-16752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管道收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放,设计风量为15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6 | 排气筒FQ-1675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管道收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放,设计风量为15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7 | 排气筒FQ-1675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 | 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设计风量为16000m3/h。 | 油烟≤2.0 mg/m3 | 达标 |
8 | 排气筒FQ-16755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二级碱液过滤+二级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设计风量为30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9 | 排气筒FQ-16756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27000m3/h。 | 氯化氢≤15 mg/m3。 | 达标 |
10 | 排气筒FQ-16757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27000m3/h | 氯化氢≤15 mg/m3。 | 达标 |
11 | 排气筒FQ-02914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27000m3/h | 硫酸雾、氯化氢≤15 mg/m3。 | 达标 |
12 | 排气筒FQ-02915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27000m3/h。 | 氯化氢≤15 mg/m3。 | 达标 |
13 | 排气筒FQ-16754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二级碱液过滤+二级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设计风量为3000m3/h。 | 颗粒物≤100 mg/m3;NOx≤150 mg/m3;SO2≤50 mg/m3;林格曼黑度≤1。 | 达标 |
14 | 排气筒FQ-02917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27000m3/h | 氯化氢≤15 mg/m3。 | 达标 |
15 | 排气筒FQ-02918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27000m3/h。 | 氯化氢≤15 mg/m3。 | 达标 |
16 | 排气筒FQ-06494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10000 m3/h。 | 颗粒物≤120 mg/m3 | 达标 |
17 | 排气筒FQ-06495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碱液喷淋塔,设计风量为10000m3/h | 颗粒物≤120 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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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正常建设 | 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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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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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评申报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化学品包装材料、瓶罐、电镀母液、含油抹布、碱液喷淋塔收集的浮渣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原料废包装物、废铁、废塑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油泥、化工原料废包装物、废酸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餐厨垃圾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原料废包装物、废铁、废塑料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阜沙镇伟富废矿物油回收处理厂、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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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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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 m高排气筒(FQ-16748、FQ-16749、FQ-16750、FQ-16751、FQ-16752、FQ-1675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NOx、SO2、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 m高排气筒(FQ-16748、FQ-16749、FQ-16750、FQ-16751、FQ-16752、FQ-16753)排放。经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的要求,NOx、SO2、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要求。 | 已落实 |
2 | 热处理废气经15 m高排气筒(FQ-16754、FQ-1675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热处理炉二级标准较严值的要求,NOx、SO2、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要求。 | 热处理废气经20 m高排气(FQ-16754、FQ-16755)筒排放。经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热处理炉二级标准较严值的要求,NOx、SO2、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要求。 | 已落实 |
3 | 酸雾废气经15 m排气筒(FQ-02914)排放硫酸雾和氯化氢,经15 m排气筒(FQ-16757、FQ-02915、FQ-02917、FQ-02918)和20 m排气筒(FQ-16756)排放氯化氢。硫酸雾和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酸雾废气经15 m排气筒(FQ-02914)排放硫酸雾和氯化氢,经15 m排气筒(FQ-16757、FQ-02915、FQ-02917、FQ-02918)和20 m排气筒(FQ-16756)排放氯化氢。经监测,硫酸雾和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已落实 |
4 | 厨房油烟经18 m排气筒(FQ-16758)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处理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对应标准的要求。 | 厨房油烟经20 m排气筒(FQ-16758)排放。经监测,油烟排放浓度、处理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对应标准的要求。 | 已落实 |
5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项目排放口出水水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处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监测,项目排放口出水水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 已落实 |
6 |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1中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监测,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1中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已落实 |
7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规范了员工的操作规程,确保营运期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经监测,厂区边界噪声满足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已落实 |
8 |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 |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原料废包装物、废铁、废塑料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各自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阜沙镇伟富废矿物油回收处理厂、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所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已设专岗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记录。 | 已落实 |
9 | 公司应当严格按相关规范落实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管道的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风险控制措施,成立专门环保小组,协调、调度相关工作,杜绝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企业应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演练工作。 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到防渗漏等。 | 公司成立专门环保小组,严格按相关规范落实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管道的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于2021年9月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为440600-2021-064(S)-M;公司定期对员工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事故演练。 危废暂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所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