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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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 | 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 | 无 | 达标 |
| 2 | 自建三级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 | 自建三级沉淀池 | 根据监测数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7.43~7.54、SS未检出、CODcr 31~39mg/L、BOD5 12.9~18.9mg/L、 NH3-N 0.080~0.102mg/L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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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熔炼废气经真空系统配置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真空泵废气经设备配置的油雾分离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表面精整打磨废气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器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8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8kg/h) | 熔炼烟尘通过真空泵抽吸后与真空泵运行过程产生的油雾废气一同经真空泵设备配套油雾分离器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监测数据,废气总排放口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7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2kg/h,非甲烷总烃密闭车间外无组织浓度最大值为1.36mg/m3,厂界无组织浓度最大值为1.58mg/m3,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浓度最大值为0.207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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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合理布局、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合理布局、减振降噪 | 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57~62dB(A),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47~51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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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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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 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收集、贮存和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有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沉淀池废渣、废模具、废金属料头、废砂轮砂带,不合格品回用至熔炼工序重新加工,废金属料头优先回收重熔,无法利用的与其余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线切割液、废线切割液空桶、废真空泵油及废油空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厂房西南角的危废贮存间(10m2),定期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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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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