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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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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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入 |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项目开料粉尘、焊接烟尘及打码烟尘(颗粒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压铸熔炉烟尘与脱模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油雾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G1(25m)引至楼顶排放。熔融压铸和脱模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其他熔炼(化)炉限值;厂区内颗粒物(熔融压铸和脱模工序)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附录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入 | 已检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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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设备 | 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合理布局,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安排在昼间生产等降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营运期北面、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面、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 低噪设备 | 已检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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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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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铁和不锈钢边角料、沉降粉尘(铁和不锈钢)、锌合金炉渣)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收集的烟尘、废脱模剂桶、铝灰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收集的烟尘、废脱模剂桶、铝灰渣等,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规范化缓存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铁和不锈钢边角料、沉降的粉尘、锌合金炉渣等收集后定期交由广东碧然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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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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