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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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在验收监测期间,研发废水排放口排放的pH值排放浓度为6.8-7.4(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6mg/L、10mg/L、4.06mg/L、0.12mg/L、7.86mg/L,满足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计算得到接管量分别为0.0514t/a、0.0198t/a、0.008t/a、0.0002t/a、0.0155t/a,满足环评核定接管量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二级活性炭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 | 分析质谱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合成和中药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危废贮存库(液体)、危废贮存库(固体)、化学品暂存库1和化学品暂存库2的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7mg/m3,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4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29(无量纲),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6mg/m3,其余均为检出,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臭气浓度排放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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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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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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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本项目建成后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药屑、湿药渣和废料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耗材、不合格品、废滤膜、废树脂催化剂、废滤纸、废液、前道容器清洗废水、检测分析和质谱分析产生的废液、沾染药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样品统一收集后危废贮存库(固体)、危废贮存库(液体)暂存,并委托中环信(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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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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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急水囊 | 已落实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