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中A级标准 | 建设一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中A级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油烟机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 | 在食堂安装一台油烟机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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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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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化至含水率小于60%)及未分类的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清运至轮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废光伏组件及废磷酸铁锂电池定期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回收;变压器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更换的废铅蓄电池统一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1.项目运行中事故废油产生后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区内长期储存。 2.废铅蓄电池及废润滑油在升压站场区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废光伏组件及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不在站内储存。 4.未分类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交环卫部门清运至轮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5.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专业公司定期进行清理污泥。 6.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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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避让野生植被生长丰富区域;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开挖土方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作业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自然恢复;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及防沙治沙措施,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1.经现场调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合理施工,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未发生施工人员越线施工的情况。 2.施工期使用了低噪声设备,落实了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未出现惊扰野生动物的情况。 3.施工结束都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压实,减少了扬尘的产生,施工期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已逐步消失。 4.已合理选择合适天气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5.施工期临时施工占地、对植被的碾压和对土壤的扰动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并在相应位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区域和临时堆土区域;施工范围占地、对植被的碾压和对土壤的扰动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 6.在施工完毕后,已按设计要求立即对电缆沟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了平整夯实,已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了平整。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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