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双碱法脱硫设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双碱法脱硫设施 | 隧道窑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9~4.9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为25~2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8~54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52~0.73μg/m3; | 达标 |
| 2 | 车间全封闭+雾炮及喷淋洒水抑尘装置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车间全封闭+雾炮及喷淋洒水抑尘装置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19mg/m3、无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28mg/m3;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浓度为1.8μ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采取布置在车间里隔声并配置减振基座降噪、消声、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采取布置在车间里隔声并配置减振基座降噪、消声、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 | 厂界东、南、西、北侧1米处昼间等效声级值在54~57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值在46~48dB(A)之间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废砖坯、不合格砖、废脱硫石膏、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废砖坯、不合格砖、废脱硫石膏、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实际不建设危废库,设备维修外委进行,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由维修厂家收集转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152224-2022-95-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