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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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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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雾炮洒水车、隔声隔尘挡板、密目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类区标准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验收监测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浓度限值; | 回填碾压过程用雾炮洒水车降尘、建设高度带有3米的隔声隔尘挡板、回填完成未复垦区何表土堆场覆盖密目网 | 25年5月29-30日开展厂界四周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验收监测,哈拉干吐屯TSP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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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低于3米高隔声挡板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同时建议满足(执行),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建设高度3米隔声挡板 | 2025年5月29-30日开展厂界四周和敏感点哈拉干吐屯噪声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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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监测井,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围环境。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眼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地下水监测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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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回填场不设置办公场所,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回填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在沉淀池内经自然沉淀后,无需清理,后期直接回填。 | 本项目回填场不设置办公场所,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回填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在沉淀池内经自然沉淀后,无需清理,后期直接回填。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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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填埋单元达到复垦条件时应及时覆表土播撒草籽,恢复成人工牧草地等。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相关规范要求。在采坑回填压实完成的基础上覆表土,确保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确保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 填埋单元达到复垦条件的已经覆表土,表土厚度大于50cm;已经播撒草籽,恢复成人工牧草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监测,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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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法依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