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 | 依托现有设施 | 达标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VOCs废气处理设施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 | 封胶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收集净化;高压釜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TA001装置净化;它们均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4.14mg/m³~6.50mg/m³,排放高度为15m,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限值(排放浓度≤80mg/m³,排气筒高度15m)要求 | 达标 |
| 2 | 高效袋式除尘器 | 高效袋式除尘器排放口(编号:DA00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3 mg/m³~3.9mg/m³、排放速率为2.41×10-2kg/h~4《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其他通风生产设施限值(排放浓度≤30mg/m³,排气筒高度15m) | 喷砂粉尘经生产设备密闭直连管道+高效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喷砂粉尘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3.3 mg/m³~3.9mg/m³,排放高度16m,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其他通风生产设施限值(排放浓度≤30mg/m³,排气筒高度15m)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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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设备平面布局优化,车间围护结构隔声、设备基座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为65dB(A)) | 1、已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利用厂房墙体隔声; 2、设备基座减振; 3、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部件要及时更换,预防机械磨损、老化和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 公司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在61.5dB(A)~63.7dB(A)之间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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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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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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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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