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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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治理措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本项目设备冷却用水水质均较简单,且设备冷却过程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只改变水温、水量,水质不发生变化,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检测期间,厂区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pH值为7.5~7.8,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336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31.3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8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87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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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治理措施 |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PU滤清器、铁盖滤清器生产线粘接、注胶、绕线工序废气,及尿素滤清器摩擦焊、烘烤、热板焊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将PU滤清器、铁盖滤清器、尿素滤清器每条生产线单独在车间内二次密闭,粘接、注胶、绕线、摩擦焊、烘烤、热板焊工序设施上方,全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为集气罩未收集到的废气,生产车间采取密闭设计,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车间顶吸装置收集后,再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经处理后于车间顶部无组织排放,车间口安装VOCs超标报警装置。 | 检测期间,粘接、注胶、绕线、摩擦焊、烘烤、热板焊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2mg/m³,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最大值为0.05kg/t,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07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1.0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96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2.0mg/m³;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生产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28mg/m³、(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为1.32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0mg/m³、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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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安置在车间内或设置隔间,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门窗密闭隔音。 | 检测期间,该企业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8dB(A)~62.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噪声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企业夜间不生产)。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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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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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边角料、废滤袋、不合格品、废包装及焊烟净化器除尘灰收集后 暂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废边角料、废滤袋、不合格品、废包装及焊烟净化器除尘灰收集后 暂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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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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