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规模为日处理300m3,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级处理 +消毒”处理工艺。 | 污废水的排放可以满足《医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的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放口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医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的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基础减阵,隔声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污水处理站噪声源设置基础减振装置。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4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4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加强固废管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乌兰察布市环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医疗垃圾暂存站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01 )要求做好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先经石灰消毒处理后,与医疗垃圾一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筑垃圾要运往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乌兰察布市环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后,先经消毒处理,处理后委托乌兰察布市环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灯管和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间;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医疗废物暂存间采用2mm厚的HDPE膜做防渗,防渗系数可满足≤10-10cm/s。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