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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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二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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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灌装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H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H1排气筒 | 已监测 | 达标 |
2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H2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高H2排气筒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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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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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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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拖布、取样润洗废液、在线废液、污泥委托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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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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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同时每年须定期演练;做好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石化基地应急截污方案等联动。本项目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收集设施,且本项目事故水应自流至事故水收集设施,并按园区相关规范要求流至园区公共事故池,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企业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取得备案,已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同时每年须定期演练。已做好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石化基地应急截污方案等联动。本项目已设置4000m3事故水池,可容纳足够的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企业的事故废水可通过自流以及提升泵收集至事故水池中,待园区公共事故池管道布置完成后,企业将接管至园区公共事故池,落实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