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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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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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已建设活性炭吸附装置 | 对DA001排气筒出口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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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 | 四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已建成厂房隔声 | 对四侧厂界进行了验收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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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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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 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②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含地面清洗废水、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破损包装废物、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在项目贮存分区内暂存,定期交予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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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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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目所在贮存库、地沟、收集井、事故池、装卸区均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黏土+10cm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膜+10cm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10-10cm/s;贮存库四周墙体设置30cm的裙脚,裙脚墙面采用2mm厚HDPE防渗膜及墙砖做防渗处理。 2、贮存库四周设置200mm×250mm的地沟,地沟沟底标高-0.200~-0.400m(贮存库地面标高取±0.000m),地沟连接液态贮存区三区容积为3.0m3的收集井,收集井井地标高-1.500m;同时项目设置一座容积为70m3的应急事故池(标高-2.500m),事故池与地沟间通过防渗PE管道连接并设置有切换阀,PE管道进行重点防渗处置并采用“可视化”的设计。项目贮存库发生少量液体泄漏时,可通过地沟汇至收集井内暂存,当发生大量泄漏时,打开事故池切换阀,废液可通过PE管道汇至应急事故池暂存。 3、危险废物贮存、运输过程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等;员工均实行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4、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确保应急物资充足等。 | 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