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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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潍坊渤发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废水中pH值为7.8,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86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3.48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2.8mg/L,石油类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4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潍坊渤发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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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60mg/m3,≤3.0kg/h)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废气,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6×10-1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60mg/m3,≤3.0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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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进、出口处采用软连接以降低管道噪声,在风机出口处安装消声器; ③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利用厂区现有绿化,可以起到净化空气和降低噪声的影响。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①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进、出口处采用软连接以降低管道噪声,在风机出口处安装消声器; ③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利用厂区现有绿化,可以起到净化空气和降低噪声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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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区防渗:危废库、事故水池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处、化粪池、车间一般防渗;办公室、配电室等简单防渗 | 分区防渗:危废库、事故水池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处、化粪池、车间一般防渗;办公室、配电室等简单防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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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机头料、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机头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定期清运。 营运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运行过程中,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机头料、废过滤网、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机头料、废过滤网、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委托蓝青汇科(山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定期清运。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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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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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70703-2024-BH078-L),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了演练; 企业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在生产区周围设置了导排措施,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截止阀; 本项目配备了240m3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企业环保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不涉及安全风险。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