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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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枝江。 | 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要求,本项目不需要开展污水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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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注塑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装置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尾气引至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式打磨产生的废气经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内部密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镭雕、印刷、烫金、火花机加工、模具维修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线切割加工、CNC精加工、精雕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项目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生产正常,废气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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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和减振的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控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吸声、隔声的降噪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竣工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生产正常,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监测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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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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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已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广东环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处置,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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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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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项目仓库、生产区和危险仓库地面均已硬底化并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危废仓库出入口处设置了围堰,可有效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流出车间外;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并建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对出现的泄漏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