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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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以及巨野县柳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依托现有,现有配套建设了一座1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 废水中pH值为8.4、氨氮最大浓度值为11.7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62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13mg/L,总磷最大浓度值为0.43mg/L,色度为8倍,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为18.6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值为3.56mg/L,石油类最大浓度值为3.52mg/L,挥发酚最大浓度值为0.069mg/L,氰化物最大浓度值为0.015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浓度值为130MPN/L,总余氯最大浓度值为0.6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浓度值为0.136mg/L,氟化物最大浓度值为0.69mg/L,沙门氏菌、沙门氏菌未检出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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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卫生院门诊室、病房等应强化常规消毒措施,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医疗废物暂存室进行垃圾打包,收集垃圾渗滤液,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在主要产恶臭的污水处理设施加盖运行,污泥处理在专门操作间内进行;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避免区内长时间存放 | 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围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中“污水处理站周边”标准。 | 卫生院门诊室、病房等应强化常规消毒措施,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氨最高排放浓度为0.17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0.017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10(无量纲),污水处理站周边氨气最高排放浓度为0.17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0.019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10(无量纲),甲烷浓度值为0.0005%,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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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合理布置项目区,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 合理布置项目区,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院区绿化 | 项目东、西、北厂界的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1dB(A)-58dB(A)之间,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0dB(A)-45dB(A)之间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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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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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般固废中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中医疗垃圾、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医疗废物执行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医疗废物的储存同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污泥全部委托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同时,医疗废物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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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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