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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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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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浓度限值,丙烯酸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一期甲类车间分散、混合搅拌、过滤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或TA00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甲类车间生产废气再经整体抽风收集后通过“TA003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或TA004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于2024年1月10日-11日委托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浓度限值,丙烯酸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 丙类车间一分散、捏合、搅拌/真空搅拌、静置/真空脱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整体负压收集后通过“TA005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于2024年1月8日-9日委托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3 | 脉冲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 丙类车间二分散、捏合、真空搅拌和真空脱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6脉冲过滤器+TA007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于2024年1月8日-9日委托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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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 | 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经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于2024年1月8日-9日委托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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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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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交由惠州市物资回收公司永联收购站回收处理;有机原辅材料的废包装材料、沾有矿物油的废钢丝球、废抹布和废手套、废矿物油、废树脂、实验废料、实验废液、地面清洁废液、废活性炭、废办公用品、废UV灯管、废干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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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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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厂区已设置300m3的事故应急池,于2024年3月14日取得修编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441302-2024-0043-M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