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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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油水分离装置+生化池 | 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本项目空压机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和生活废水、冷却循环废水一起经已建生化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 4次/天,检测2天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 气泡吹膜、吹塑、调墨、印刷、印刷清洗、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 | 3次/天,检测2天 | 达标 |
| 2 | 加强车间通风 | 企业边界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印刷车间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印刷生产场所排放限值。 | 制袋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3次/天,检测2天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 昼间1次,检测2天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措施。 | 已本项目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对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储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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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未印刷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其中产生的未印刷不合格产品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区,定期交废品公司回收。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化学品桶、印刷不合格产品、废棉纱和油水分离废油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未印刷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后交废品公司回收。 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化学品桶、印刷不合格产品、废棉纱和油水分离废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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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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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项目同时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项目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应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修订)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立并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闭环管理。 | 本项目已建立环境风险制度,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储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生产区、一般固废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