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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加工农膜7000吨项目(二期工程)

山东省 - 潍坊市 - 青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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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2塑料制品业
刘鹏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段广新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年生产加工农膜7000吨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C292塑料制品业
项目地址:
阳河工业园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5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青环审表字〔2020〕280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0-09-1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700090682446L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21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9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781MAD6FWG82X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20120318_年生产加工农膜7_0吨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20120318_青州市鑫丰塑料厂年生产加工农膜7_0吨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huanbaoxinxigang.top/NewsDetail/4844851.html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1-03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1-18
竣工日期:
2024-01-02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781MA3MJBB14M
营业单位名称:
青州市鑫丰塑料厂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3
行业名称:
塑料制品业
最终行业代码:
C292
最终行业名称:
塑料制品业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等离子+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集气罩+等离子+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1 VOCS最大排放浓度4.9mg/m³ 达标
2 集气罩+等离子+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2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集气罩+两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2 VOCS最大排放浓度4.44mg/m³ 达标
3 集气罩+等离子+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集气罩+等离子+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1 VOCS最大排放浓度4.17mg/m³ 达标
4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1.4mg/m³ 达标
5 烘干废气、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厂区内VOCs监控点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烘干废气、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3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企业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1.7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1.9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厂区内VOCs监控点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57dB(A)(南厂界),夜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46dB(A)(北厂界、西厂界和南厂界)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涂覆液包装桶和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卖。涂覆液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造粒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厂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青州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贮存。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相关项目

青州市鑫丰塑料厂

行业:C292塑料制品业
地区:山东省 - 潍坊市 - 青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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