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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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三级 | 项目实行雨、污水分流,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冷却塔排污水及道路冲洗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W1排口pH值日均排放浓度7.5,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4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204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6.7 mg/L,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137 mg/L,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3.52mg/L,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23 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W2排口pH值日均排放浓度7.6,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4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184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1.72mg/L,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100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6.62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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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烟净化装置 | 《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中表1 |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裙房屋顶末端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在裙楼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2-38m。本项目共设18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器后端均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 有组织油烟净化排气筒出口折算浓度为ND~0.7mg/m3,满足《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中表1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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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室内声源采用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安装消声器。 | 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源不开启,因此未进行夜间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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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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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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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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