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现址工业场地内矿井水处理站 | 出口水质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2中排放限值,井下生产系统降尘用水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表2中标准限值,地面生产系统或道路洒水降尘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水质限值。 | 现址工业场地内已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20m3/h的矿井水处理站,主要采用“混凝沉淀+过滤+超滤”的废水处理工艺 | 企业矿井水处理站出口水质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2中排放限值。其中井下生产系统降尘用水水质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表2中标准限值,地面生产系统或道路洒水降尘用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水质限值。 | 达标 |
| 2 | 现址工业场地内生活污水处理站 | 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标准限值,运煤道路降尘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水质限值。 | 现址工业场地内已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2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A/O”处理工艺 | 企业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用作绿化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标准限值,用作运煤道路降尘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水质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筛分车间配套布袋除尘器 | 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4中排放限值 | 新址工业场地内针对选煤楼原煤筛分环节粉尘配套1台袋式除尘器,原煤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配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企业新址工业场地内筛分车间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及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标准限值。 | 达标 |
| 2 | 燃气锅炉 |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 现有燃气锅炉均已配套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燃烧烟气经配套的1根8m高排气筒排放 | 现址工业场地内锅炉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新址工业场地厂界噪声 | 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减振、降噪 | 新址工业场地调试运行阶段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油脂库、机修车间、矿井水处理站以及拟建的污水管网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得破坏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结构、污染地下水水质,保护地下水的供水功能和生态功能,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性开采技术或者其他保护措施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机修车间、矿井水处理站以及污水管网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未破坏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结构、污染地下水水质。项目区周边现有2眼水井,现址工业场地内新增1眼水井,符合3眼跟踪监测井的要求,上述水井可实现区域地下水特征污染因子和水位的长期监测。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掘进矸石依托现有矸石场临时堆存(堆存周期不超过半年),定期外售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低热值电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脱水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外运至共和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树脂及废过滤纤维等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掘进矸石依托现有矸石场临时堆存,优先用于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南101工作面及周边地表塌陷回填,部分运至周边建材厂进行资源化利用;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低热值电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脱水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外运至共和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新址工业场地内已建成危险废物贮存库,可实现各类危险废物的有效收集,目前企业已与甘肃科隆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采取留设保护煤柱等措施,开采期和闭矿期加强采空塌陷区监测;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塌陷区整治以填充复垦为主。闭矿后3年内完成封闭井口、清运设备、拆除地面建构筑物,并开展工业场地、矸石堆场和取土场生态恢复。 | 项目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了地表扰动。采取留设保护煤柱等措施,开采期加强采空塌陷区监测;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塌陷区整治以填充复垦为主。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将项目自身产生危险废物纳入风险防范体系内,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设备、物资;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的预案相衔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将项目自身产生危险废物纳入风险防范体系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