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79923-2005) | 污水处理站 | 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中pH 7.4~7.6、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3~17 mg/L、氨氮1.38~1.52 mg/L、总磷0.10~0.12 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要求,悬浮物浓度为12~14 mg/L、总氮3.47~3.90 mg/L。 | 达标 |
| 2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隔油池+化粪池 | pH 7.5~7.8、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344~356 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16~18 mg/L、氨氮排放浓度为18.1~19.9 mg/L、总氮排放浓度为44.5~48.7 mg/L、总磷排放浓度为3.02~3.30 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为0.86~1.00 mg/L,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接管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预冷(余热回收)+二级冷凝+水喷淋+1#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预冷(余热回收)+二级冷凝+水喷淋+1#排气筒 | NMHC排放浓度为3.31~3.62 mg/m3,排放速率为0.0223~0.0255 kg/h(平均速率0.0236 kg/h) | 达标 |
| 2 | 预冷(余热回收)+二级冷凝+水喷淋+2#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预冷(余热回收)+二级冷凝+水喷淋+2#排气筒 | NMHC排放浓度为3.33~3.56 mg/m3,排放速率为0.0205~0.0224 kg/h(平均速率0.0214 kg/h) | 达标 |
| 3 | 预冷(余热回收)+二级冷凝+水喷淋+3#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预冷(余热回收)+二级冷凝+水喷淋+3#排气筒 | NMHC排放浓度为3.32~3.49 mg/m3,排放速率为0.0175~0.0188 kg/h(平均速率0.0182 kg/h) | 达标 |
| 4 | 一级碱洗塔+二级活性炭+4#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一级碱洗塔+二级活性炭+4#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6~2.4 mg/m3,排放速率为0.00141~0.00212 kg/h(平均速率0.00169 kg/h);NMHC排放浓度为3.28~3.51 mg/m3,排放速率为0.00288~0.00308 kg/h(平均速率0.00297 kg/h) | 达标 |
| 5 | 一级碱洗塔+二级活性炭+5#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一级碱洗塔+二级活性炭+5#排气筒 | NMHC排放浓度为3.28~3.46 mg/m3,排放速率为0.0113~0.0121 kg/h(平均速率0.0116 kg/h) | 达标 |
| 6 | 一级碱洗塔+二级活性炭+6#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一级碱洗塔+二级活性炭+6#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1.7 mg/m3,排放速率为0.0171~0.0209 kg/h(平均速率0.0184 kg/h);NMHC排放浓度为4.06~4.14 mg/m3,排放速率为0.0497~0.051 kg/h(平均速率0.0502 kg/h) | 达标 |
| 7 | 一级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7#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一级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7#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1.8 mg/m3,排放速率为0.0057~0.00706 kg/h(平均速率0.00649 kg/h); NMHC排放浓度为3.31~4.17 mg/m3,排放速率为0.0126~0.0163 kg/h(平均速率0.0145 kg/h) | 达标 |
| 8 | 一级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8#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一级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8#排气筒 | 甲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2 mg/m3);NMHC排放浓度为2.47~2.6 mg/m3,排放速率为0.00792~0.00855 kg/h(平均速率0.00823 kg/h) | 达标 |
| 9 | 一级碱洗塔+9#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一级碱洗塔+9#排气筒 | HCl排放浓度为1.1~1.5 mg/m3,排放速率为0.00194~0.00274 kg/h(平均速率0.00234 kg/h) | 达标 |
| 10 | 二级活性炭吸附+11#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二级活性炭吸附+10#排气筒 | NMHC排放浓度为3.24~3.66 mg/m3,排放速率为0.0102~0.0111 kg/h(平均速率0.0108 kg/h)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落实项目区域防渗漏、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各类废水、废物(物料)收集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本项目厂区内采取区域防渗漏、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各类废水、废物收集处理,严格管理各类物料,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NMP回收液、废边角料、废极片、废隔膜、不良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滤砂、纯水制备废滤膜、碳分子筛、废滤芯、废滤筒、集尘灰均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均委托徐州平福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厂区已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按有关设计规范、间距要求合理布局项目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防爆等要求,保障安全生产。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控,建设事故应急池,杜绝事故性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和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本项目已按有关设计规范、间距要求合理布局项目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防爆等要求,保障安全生产。 企业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控,建设事故应急池,杜绝事故性排放。 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和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