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医疗废水处理器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医疗废水处理器 | 废水总排口、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出口中各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消毒灯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 消毒灯 | 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监测结果为<10(无量纲)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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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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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运营期诊疗、手术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封装于垃圾袋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宠物毛发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贮存间暂存,定期交给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紫外线灯管集中贮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感染性污泥和沉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现场调查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动物粪便消毒后同动物毛发、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集中处置。项目已设置1座5m2医疗废物暂存间,门口及内部已张贴标识牌。污泥清掏后交由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验收期间未产生废紫外线灯管,产生后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外运均已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医疗废物同时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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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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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器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医院内部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危险品贮存、使用及防范事故的宣传教育。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已做防腐防渗等措施,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废水管道及处理设备的维护,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