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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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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再调整)
项目类别: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 M734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项目地址:
陈行公路 2168 号 9 幢 301 室和 102 室部分区域
项目总投资:
22168.75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闵环保许评〔2023〕183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9-12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101126854843699
验收开始日期:
2026-02-28
验收结束日期:
2026-03-27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10112695820303H
验收意见名称:
20260331141531553_4.验收意见-之江生物医药.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60331141531219_(已压缩)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之江生物医药.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登陆后查看
调试开始日期:
2025-12-06
调试结束日期:
2026-03-05
竣工日期:
2025-12-05
营业单位代码:
91310112695820303H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98
行业名称: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最终行业代码:
M7340
最终行业名称:
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实验废水预处理依托之江股份污水处理站(工艺:中和+ 混凝沉淀+紫外消毒工艺)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 实验废水预处理依托之江股份污水处理站(工艺:中和+ 混凝沉淀+紫外消毒工艺) 项目实验产废水依托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环保责任主体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最终经所在园区污水总排放口纳管排放,无本项目独立的污水监测井,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废水污染物监测。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前处理废气、配制废气、浸泡废气由通风柜或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实验室整体负压排风,废气收集后经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 DA001、DA002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 34m。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 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 中药物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浓度限值,三氯甲烷、二甲苯、异丙醇、甲醇、乙酸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C.1 浓度限值。 前处理废气、配制废气、浸泡废气由通风柜或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实验室整体负压排风,废气收集后经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 DA001、DA002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 34m。 经监测,项目DA001和DA002排放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DA001和DA002排放口有组织三氯甲烷、二甲苯、异丙醇、甲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三氯甲烷、二甲苯、甲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减震垫、风机采用软管连接、进出口安装消声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减震垫、风机采用软管连接、进出口安装消声设备等综合降噪措施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标准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应实行分类贮存,建立管理台账,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履行危险废物备案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分类,妥善保管,并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暂存满足相应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相关项目

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
地区:上海市 - 闵行区
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之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超过了97%的上海市同行,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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