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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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竹料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pH值最大监测值为7.2(无量纲),CODCr最大监测值为26mg/L,BOD5最大监测值为9.2mg/L,SS最大监测值为41mg/L,氨氮最大监测值为16.2mg/L。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异氰酸酯(MD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挤出造粒、注塑工序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破碎机加盖,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 | 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监测值为2.15mg/m3,最大排放速率监测值为0.017kg/h,无组织最大监测值为1.18mg/m3;臭气浓度处理后有组织最大监测值为1513(无量纲),无组织最大监测值为18(无量纲);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监测值为0.347mg/m3,厂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监测值为1.58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 噪声厂界昼间最大检测值为59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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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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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相关的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相关的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交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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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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