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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德福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绿色环保橡塑增塑剂建设项目及建设年产2万吨PUR泡沫塑料生产项目(现阶段年产4.662万吨环保型橡塑增塑剂、1.5万吨PUR泡沫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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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加峰 法人 暂无联系方式
伍开宝 安环部 联系方式未公开 查看
李珊 安环部 联系方式未公开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福建新德福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绿色环保橡塑增塑剂建设项目及建设年产2万吨PUR泡沫塑料生产项目(现阶段年产4.662万吨环保型橡塑增塑剂、1.5万吨PUR泡沫塑料)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项目地址:
尼葛工业园北区 888 号
项目总投资:
105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0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明环审〔2012〕58号
排污许可编号:
91350481691903857D001V
批复日期:
2012-09-21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50400MA32ACHJ5J
验收开始日期:
2026-03-23
验收结束日期:
2026-04-21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50481691903857D
验收意见名称:
20260423104723027_福建新德福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60423104723545_福建新德福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登陆后查看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5-08-31
营业单位代码:
91350481691903857D
营业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44
行业名称: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2661
最终行业名称:
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pH、SS、COD、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永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5.0mg/L),TOC 执行 GB31572-2015表 1“直接排放”标准(20mg/L)。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t/d,处理工艺:调节池+UASB厌氧+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排入永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口在两日监测期间,pH值范围为8.2~8.5,氨氮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1.66~1.88mg/L、平均排放浓度为氨氮1.775mg/L,总磷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0.26~0.33mg/L、平均排放浓度为0.275mg/L,总氮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6.26~7.23mg/L、平均排放浓度为8.77mg/L,悬浮物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21~34mg/L、平均排放浓度为28.5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262~290mg/L、平均排放浓度为27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84~90.8mg/L、平均排放浓度为86.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0.24~0.27mg/L、平均排放浓度为0.245mg/L、总有机碳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15~19.5mg/L、平均排放浓度为16.9mg/L、可吸附有机卤素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0.032~0.057mg/L、平均排放浓度为0.0435mg/L。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满足永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总有机碳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1“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可吸附有机卤素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2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橡塑增塑剂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标准,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增塑剂生产工艺废气经水环真空泵抽排,污水处理站加盖收集废气、危废贮存库密闭收集后一同经“碱洗塔+水洗塔+汽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增塑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氨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为0.4~0.85mg/m3、平均浓度值为0.63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025kg/h,硫化氢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为0.019~0.029mg/m3、平均浓度值为0.025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8.54×1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为0.76~0.81mg/m3、平均浓度值为0.79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03kg/h,臭气浓度监测值范围为478~549(无量纲)。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2 PUR泡沫塑料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反应、造粒、发泡、注塑废气经负压收集至“碱洗塔+水洗塔+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装置、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泡沫塑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为1.5~2.9mg/m3、平均排放浓度2.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为0.64~0.79mg/m3、平均排放浓度0.71mg/m3,非甲烷总烃单位产品排放量1.48×10-3kg/t、1.66×10-3kg/t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范围为199~269,最大值为269,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隔声、减振 昼间各监测点的等效声级范围为45.0~63.5dB(A),夜间各监测点的等效声级范围为44.2~52.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装置区、储罐区、事故池及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堆场防渗工程 按分区防渗要求落实防腐、防渗;结合园区地下水监控设施,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坐标:E 117°21'50.62",N26°0′18.99″)、厂区内(坐标:E117°22′12.54″,N26°0′16.14″)、下游(坐标:E117°22'9.731",N25°59'36.007"),共3个监控井。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在厂区西侧建设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10m2)和1个危废暂存间(10m2) 在厂区西侧建设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20m2)和1个危废贮存库(20m2)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在增塑剂项目储罐区东侧建设1个300m3的事故应急罐,配套1个事故水收集池(5m3)、切换阀门、水泵及应急电源;橡塑增塑剂储罐区设置容积大于1000立方米围堰。 PUR泡沫塑料储罐区设置围堰长15m、宽8m、高1.0m,有效容积为60m3 增塑剂储罐区东侧设有1个300m3事故应急池和2个300m3事故应急罐(其中1个事故应急罐兼初期雨水收集罐),配套切换阀门、水泵、液位控制自动启动装置及应急电源;橡塑增塑剂储罐区设有围堰、管道和阀门,泄漏冲洗废水经应急池阀门切换自流至事故应急池(230m3)、2个应急罐(300m3)。围堰长40m、宽22m、高1.3m,容积1144m3。 PUR泡沫塑料储罐区设置围堰长15m、宽8m、高1.0m,有效容积为60m3 已落实

福建新德福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地区:福建省 - 三明市 - 永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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