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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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pH调节池+一级絮凝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二级絮凝沉淀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pH调节池+一级絮凝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二级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 | 监测日,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为6.9~7.4,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0mg/L、悬浮物14mg/L、动植物油类0.76mg/L、石油类0.5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52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4.04mg/L、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0.39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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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砂底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砂底废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水喷淋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铁锅抛光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铁锅抛光废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3 | 自带布袋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实际共设有4台铁锅喷砂机,每台喷砂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每2台喷砂机的废气合并至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即1#铁锅喷砂废气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2#铁锅喷砂废气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1#铁锅喷砂废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2#铁锅喷砂废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4 | 排气筒 |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1新建燃气炉窑标准 | 3楼铝锅超声波清洗线废气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3楼铝锅超声波清洗线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4.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6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98mg/m3,均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标准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1新建燃气炉窑标准。 | 达标 |
5 | 排气筒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隧道炉实际采用电加热,废气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隧道炉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77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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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旋压机、喷砂机、风机等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监测日,厂界东、南、北侧昼间噪声为58~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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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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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槽渣、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污泥和废拉伸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百洁布、除尘污泥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处置。项目产生的所有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堆放,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拉伸油、污泥、废槽渣、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百洁布、除尘污泥、生活垃圾。 废拉伸油、污泥、废槽渣委托浙江建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59号)收集(处置);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收集粉尘、废百洁布、除尘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企业产生的各固废分类收集存放。收集粉尘、废百洁布、除尘污泥、生活垃圾经垃圾分类暂存于生活垃圾回收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区北侧,占地面积为125m2,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槽渣、废拉伸油、污泥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企业在2#厂房1F、2F西侧分别设置了1间专门的危废间,占地面积为25m2,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做好环氧地坪防腐措施,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四防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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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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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应切实加强环保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做好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并认真落实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项目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做好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认真落实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703-2023-026-L。企业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2024年企业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进行了总结。同时已与周边企业(天迈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应急救援互助协议,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支援。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