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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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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2024-12-23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
项目类别:
N水利_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6水利管理业 - N761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项目地址:
项目总投资:
261644.94 万
项目环保投资:
4263.9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内环审〔2020〕3号
排污许可编号:
无
批复日期:
2020-05-29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150902MA0Q02049R,91410000MA46AXMF79
验收开始日期:
2024-12-23
验收结束日期:
2025-01-20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5090034145895XT
验收意见名称:
20250121101421126_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自主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50121102521076_(已压缩)12.16-终版-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登陆后查看
调试开始日期:
2024-12-23
调试结束日期:
2025-01-20
竣工日期:
2024-12-01
营业单位代码:
90050900MA0N5G8D61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26
行业名称:
引水工程
最终行业代码:
N76
最终行业名称:
N76-水利管理业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成套油水分离器 环评回用要求(石油类≤5mg/L,悬浮物≤800mg/L)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各施工区设置一座小型车辆冲洗站,仅对车辆、机械进行简单的泥沙冲洗,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均委托专业修理机构不在施工现场进行,冲洗废水经建设的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于车辆冲洗。 悬浮物、石油类结果均符合环评回用要求 达标
2 水泵 / 基坑排水静置沉淀12h后抽至下游水体,为保障施工作业顺利推进,施工单位适用经审批的初设中的处理措施,配备投药设施,采取基坑内投加絮凝剂方式加速絮凝沉降,静置2h后水泵抽出回用于混凝土养护等施工生产活动,不外排; / 达标
3 集水井、排水系统、调节池-絮凝反应池-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隧洞涌水和隧洞内生产废水:作业期间每个隧洞进出口、支洞口设置集水井和排水系统及时将隧洞涌水进行抽出,经调节池-絮凝反应池-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pH、悬浮物、石油类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达标
4 沉淀池-中和池-清水池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要求SS≤2000mg/L 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合料场为临时设施,作业期间属地监管部门临时检查,同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自查,因临时拌合站手续缺失,故及时拆除并对现场进行整治,拆除同时废水不再产生。废水经沉淀池-中和池-清水池处理,沉淀处理达《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要求SS≤2000mg/L 回用作为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中和处理过后回用于场地冲洗、降尘洒水等。 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监测结果:pH、悬浮物结果均符合《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中废水回用(SS≤2000mg/L )要求。 达标
5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考虑营地人数规模及适用场地,泵站建设为较大规模施工营地,分别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周边灌木、林草灌溉、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管线及隧洞区建设化粪池,定期清掏,同时考虑管线工程线路较长,为保障生活污水及粪便集中收集,每个管线施工区设置2座移动厕所,定期清掏,由吸污车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食物残渣优先交付周边农户综合利用,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化粪池处理的,先经专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分离的油污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pH、悬浮物、溶解氧、氨氮、挥发酚、粪大肠杆菌结果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其他施工营地化粪池废水处理后经吸粪车拉走,参照执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达标
6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运营期生活污水:位于乌兰察布市水利局的管理机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管网,各级泵站沿用施工期建设的成套污水处理设施。 取水泵站、二级泵站、三级泵站管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出口2天监测结果,pH、色度、嗅和味、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氯化物、硫酸盐各测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表2标准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洒水降尘、密封运输、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开挖、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避免大风天作业,采取严格作业管理,落实洒水抑尘、堆土和建筑散料遮盖要求,材料堆放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 粉状、小颗粒状物料采取封闭运输车或篷布苫盖方式进行运送,严禁超载,物料装车后检查密闭状态,避免物料运输过程中物料撒/跌落,同时加强运输管理,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并对运输扬尘较大路段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养护,及时清洗、维修,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使用符合标准的机械设备及车辆施工,规范操作,避免返工,减少废气排放。 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麻地沟村、双古城村、海生不拉村、燕山营村、兴胜村、石咀子村、佛爷沟村、壕堑村、大羊厂村、大路畔村、红山口村、向阳沟村、东沟门村、狗家滩村、赵家卜施工期针对日均值:TSP、PM10、日均值和小时值:SO2、NO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2 全封闭拌和楼系统、袋式除尘器除尘、维护保养、封闭式输送、洒水降尘 / 混凝土拌合料场为临时设施,作业期间属地监管部门临时检查,同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自查,因临时拌合站手续缺失,故及时拆除并对现场进行整治,拆除同时废气不再产生。建设全封闭原料棚(未封闭一侧为进出料、上料口)及拌合系统,拌合配置袋式除尘器收尘,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作业期间定期洒水抑尘,作业人员配置粉尘防护措施,加强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 达标
3 封闭车间、绿化带、空气能、电取暖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运营期管理站内供暖采用空气能和电取暖,不存在其他大气污染源。 运营期监测数据:取水泵站、二级泵站、三级泵站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在监测期间气象条件下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辆机械维护保养、施工车辆限速、严格控制爆破时间、严禁车辆超载行驶。振动大的机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施工区设立禁鸣标志牌,限制车速。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场界设置移动式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避免夜间爆破作业,由专业人员采用先进爆破技术实施爆破作业,严格控制炸药用量。爆破作业实施前张贴公告并向附近居民进行通告。 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振动大的设备配置减震、隔声措施,作业人员采取轮班作业并佩戴防护用具作业。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靠近环境敏感区的施工点严格按照要求施工计划作业。避开午休、夜间作业,且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尽可能缩短其使用时间,确需在此时间段施工,提前告知周围居民。 在燕山营村、双古城村位置设立隔声屏障,施工期间加强宣传,与当地居民取得充分沟通、理解。同时对作业区声环境敏感目标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昼夜噪声值,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节奏和隔声设施位置。 做好运输路面的维修保养工作,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施工期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麻地沟村、双古城村、海生不拉村、燕山营村、兴胜村、石咀子村、佛爷沟村、壕堑村、大羊厂村、大路畔村、红山口村、向阳沟村、东沟门村、狗家滩村、赵家卜施工期声环境质量检测,昼间、夜间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2 全封闭拌和楼安装防噪门、窗 / 混凝土拌和、砂石料筛分等作业区,自动化设备优先适用,减少施工现场受噪声影响的人数。 / 达标
3 封闭车间、绿化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级泵站泵体运行噪声,属于稳态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符合厂界噪声排放要求。 运营期监测数据:取水泵站、二级泵站、三级泵站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要对涉及的水源地水质加密监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施工期定期对狗家滩村、西针沟村、双古城乡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工作,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六价铬、氟、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制要求。 已落实
2 输水沿线两侧设置明显标志牌,防止人为干扰和破坏;输水沿线安排看护人员定期巡逻;安排检修人员定期维护输水沿线建筑物和节制闸,检修期防止含油废水进入输水管道中污染水质。 输水沿线两侧设置明显标志牌,安排专人定期巡逻、检修、维护输水沿线建筑物和节制闸,检修期防止含油废水进入输水管道中污染水质。①输水线路沿线途经大红城乡水源地、小红城村水源地、新店子镇狗家滩村水源地,分别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2天监测结果,pH值、硫酸盐、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总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锌、铜、溶解性总固体、硒、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异物、铝、硫化物、钠、菌落总数、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②输水线路出口弓坝河至岱海河段周边设(西营子)、岱海湖区周边(岱海镇、麦胜村、东卜子、红泥滩村),分别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2天监测结果,除岱海镇、西营子的氟化物因地域原因超标外,其他各点位pH值、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砷、汞、六价铬、总硬度、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和运行期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按要求妥善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1)施工期 ①一般固废:主要为工程弃渣、工程结束后拆除的临时建筑废料,有价值的废弃建材优先回收、出售,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渣场填埋。 ②生活垃圾:除隧洞施工作业区设置临时施工用房外,其他工段生活区均依托附近村庄农房,施工营地、生活区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纳区、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设置专人负责清扫、消毒、管理工作,由环卫车定期清运,统一处置。 (2)运营期 ①一般固废:预沉厂清淤泥沙是较好的建筑材料,日后清运处理可考虑用作建筑公司制作墙体砖,实现黄河泥沙的资源化利用。 取水泵站拦渣设施废渣,主要为拦截水中的漂浮物,如塑料袋、瓶子、包装材料、植物残渣、水生植物和浮萍等,集中收集后交属地环卫部门处理。 泵站日常运行不产生废液压油,故障维修由设备厂家提供专业服务,维修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均由维修单位带走规范处置。 ②生活垃圾:各管理站均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验收监测期间,对隧洞工程配套建设8个渣场、各级泵站周边、岱海周边分别布设土壤质量检测点位,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pH值、土壤盐分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及表2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他项目)要求,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验收监测期间,对隧洞工程配套建设8个渣场、各级泵站周边、岱海周边分别布设土壤质量检测点位,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pH值、土壤盐分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及表2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他项目)要求,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抓紧论证并实施岱海湖前置库等脱氮除磷排泥沙治理工程。全面落实《乌兰察布市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修编)》各项工程,根据实际效果及时制定污染物进一步削减方案和湖区富营养化预防措施,确保实现规划期岱海水质改善目标,有效维护岱海水生态环境安全。 (2)设置宣传栏、警示牌46套,减少植被破坏,保护陆生动植物。管线占地、弃渣场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复建区的植被恢复措施,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4%。红外摄像机10个、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点5处、鸟舍及安装500个,保护岱海自然保护区陆生生物生存环境。工程施工区下游碱池至章盖营河段进行放流,增殖放流鱼种约15万尾/年。每年设置规模化人工鱼巢50个,每个约占水域面积200m2,设置于施工河段下游无干扰的适宜水域。人工鱼巢设施铺设期限为5年。人工鱼巢设置时间为每年4-8 月。 (1)岱海湖前置库工程、湖区原位修复工程以及淹没区地表清理工程属于脱氮除磷治理措施,三个项目单独立项,单独做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分析其环境影响,其环保投资不计入本工程环保投资内。 岱海周边进行生态修复,栽植水草,按照原有的生态系统类型,恢复原有生态功能,属脱氮除磷措施,不属本工程建设、验收内容。 (2)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强化保护宣传。管线占地、弃渣场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复建区的均在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原地形地貌,主要恢复植被为沙棘、披碱草。各级泵站及出水口建设摄像机10个,建设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点5处、安装鸟舍500个,保护岱海自然保护区陆生生物生存环境。 2024年度监测区内植物物种较为丰富,共发现10个植被类型,主要有沙棘灌丛、人工樟子松林、华北剪股颖草甸等。监测区内分布有1种省级保护植物、11种中国特有植物,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监测区内分布的陆生脊椎动物4纲18目34科46种,主要为鸟类。其中鸟类以雀形目最多,共有16种,占监测区内鸟类总数的43.23%。监测区内发现国家II级重点保护鸟类4种(雀鹰、红脚隼、黄爪隼、红隼)、3种内蒙古自治区省级保护物种(中国林蛙、黑枕黄鹂、云雀)。 运营期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工程施工区下游碱池至章盖营河段进行放流,增殖放流鱼种约15万尾/年,2024年为放流首年,预期连续放流5年。乌兰察布市环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接人工鱼巢铺设许可手续审批及安装工作,因人工鱼巢铺设河段属于黄河干流,需要当地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进行安装,截止2024年12月尚未取得安装许可,故而未能实现2024年度内人工鱼巢铺设、安装工作。预计明年(2025年)实现人工鱼巢铺设、安装。 2024年度黄河干流检测出浮游植物共计6门30种(属),以硅藻门为主,11种属,占36.67%;绿藻门次之,9种属,占30%。浮游动物4类46种(属),其中原生动物24种(属),占总种属的52.17%,轮虫16种(属),占总种属34.78%。底栖动物共采集到4类(软体动物、环节动物、水生昆虫、甲壳动物),隶属于5纲6目6科14种。其中摇蚊科最多,共7种,占总种数的50%;田螺科次之,为3种,占总种数的21.43%。监测区水生维管植物9种,其中眼子菜科2种,占比为22.22%;天南星科、蓼科、香蒲科、禾本科、小二仙草科、莎草科、毛茛科各1种,分别占11.11%。监测区发现鱼类24种,隶属于7科24种,鲤科鱼类最多17种,占70.83%。监测区发现优先保护鱼类共有2目3科6种,未发现珍稀鱼类。监测区发现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含有产卵场、育肥场,均分布在保护区核心区。除此之外,还是鱼类重要的越冬场、鱼类重要的洄游通道。保护区内还存在其它鱼类产卵场,如鳑鲏类,将卵产于蚌体内,则主要分布在蚌类较多的水域;筑巢产卵的鱼类,如黄颡鱼等,产卵场多分布在保护区岸边,砂砾较多的水域。核心区自然条件优越,生境良好,是这些鱼类重要的产卵场。黄河干流段的增殖放流和人工鱼巢活动在补充和恢复鱼类资源、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鱼类繁殖成活率以及推动黄河生态保护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岱海湖区检测出浮游植物共计7门39种(属),其中硅藻门、绿藻门分别为10种属,占25.64%;蓝藻门8种属,占20.51%。浮游动物4类17种(属),其中轮虫9种(属),占总种属52.94%;原生动物5种(属),占总种属的29.41%。底栖动物共采集到2类(软体动物、节肢动物),隶属于2纲2目2科4种。其中摇蚊科最多,共3种,占总种数的75%;椎实螺科为1种,分别占总种数的25%。水生维管植物3种,其中眼子菜科2种,占比为66.67%,禾本科1种,分别占33.33%。岱海湖区未采集到鱼类。 (3)农业生态:建设单位在工程的总体规划中,将农业损失纳入到工程预算中,管道通过农业区时,尽量少占用农田,尽量缩小影响范围,降低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系统的干扰和破坏。涉及占地及农业损害的,施工单位已按照定额发放费用补助。 在施工中,对农业熟化土壤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在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规范施工,减少施工设备对农田及基础设施的破坏。 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施工作业对土壤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现场无施工遗留建筑及垃圾,占地范围完成回填、平整工作,农户实施了复耕作业,土壤基本已恢复原有的功能。 (4)水土流失:2020年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保许决[2020]12 号”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根据工程布局、施工方法、扰动特点、水土流失影响及进度安排,工程分为:主体工程区、弃渣场、检修道路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共5个防治分区。在一级分区的基础上,将主体工程区分加压泵站区、管线及附属工程区、隧洞区、预沉池和排泥厂区、出水池5个二级分区按照防治分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实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基本实现了“三同时”,各防治分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适宜,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基本合理,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全面整治,对各类开挖面、扰动区域及时采取水土保持临时防治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防治效果明显,有效地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项目建设区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六项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目标值。 (5)水文情势:本项目取水时间避开4-6月份、10-11月黄河河段灌溉用水高峰期设置,且4-6月为此河段生态需水敏感期,为保障河道内生态流量、防止小流量预警事件,在头道拐断面流量等于或小于150立方米每秒时,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停止取水,不引起黄河取水口上下游地区水文情势不可逆的不利变更。 工程补水目标设定低限和适宜两个保护目标:低限保护目标为,岱海应维持现状(现状年为2018年)52.8 km2水面面积不再持续萎缩;适宜保护目标为,通过黄河生态补水,将岱海水面面积恢复至70km2。近年岱海水面面积约为47km2,工程运行后岱海水面面积将会逐步扩大并趋于相对稳定状态,逐步实现规划水平年(2030年)岱海水面面积在52.8 km2到70km2之间浮动。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于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凉城县出水口泵房北侧新建岱海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内设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对水温、溶解氧、浊度、pH、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出水水质状况,为把握水质变化规律提供数据支持。该站点水质在线设备运维服务现由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2018年在弓坝河距岱海约15km处建设了“弓坝河站点站”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弓坝河入岱海水质动态变化和人为活动污染状况,现仍处于服役阶段。 岱海湖区设有5个常年水质监测站点,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湖库水质开展监测工作。 (6)其他环境 ①岱海周边盐渍化:由于岱海湖泊面积持续的萎缩,原本为湖泊外周水域地带,因水位下降,逐步形成湖滩地,随时间的推移,滩地表面彻底干化,存在于湖水中的盐分析出,集中散布在沿湖地带,形成后续年份中的盐碱地。以2003年岱海湖泊水域形态中心点为基准点,将区域分为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个子区域,从分布状况来看,四个子区域内均有盐碱地的变化,其中东北、东南、西南部有较为集中的分布,西北部少量分布。 工程运行后,岱海湖泊面积会有所扩大,同时补水工程从黄河引水,水源水质为Ⅱ-Ⅲ类,水质较好,对岱海水质有一定的改善作用,考虑到蒸发和渗漏,水面面积会维持在一定范围,地下水水位会有所升高。 ②景观:施工期地表开挖、构筑物建造、管道铺设等,会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并形成裸露,遇降雨易形成水土流失,同时导致原有植被的破坏和地形地貌的改变。弃土弃渣的堆放也会占用土地,并可能对周边景观造成遮挡或破坏。 施工期及时对现场进行了占地平整、植被恢复,未形成不良景观。 营运期各级泵站、出水口均在建筑物周边形成人造景观,临时占地区域植被得到进一步恢复,尽可能与周边环境形成连续性景观。 ③局地气候:引水工程完成后,岱海湖水体面积和地表水汽蒸发量均有所增加,从而提高当地的空气湿度,同时造成降水量变化和降水时间的重新分配;水体还具有较大的热容量,够吸收和储存大量的太阳辐射热量,对地区气温起到调节作用;从长期来看,引水工程可能对当地的气候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例如,通过改变地表的水文循环和能量交换过程,可能影响当地的气候类型和气候特征。此外,引水工程还可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进而通过生态系统的反馈机制对气候产生间接影响。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区消毒、施工人员卫生检疫,对传染病患者及时治疗,并进行消毒,传播媒介灭杀。 施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并定期开展传染病的预防与监测工作。人员进场前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安排进行卫生检疫,设置专人统筹施工人员医疗保障、急救及意外事故的现场急救与治疗工作,人员进场前对生活营区、原厕所、垃圾堆放点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卫生防护教育,增强防护意识。 定期对生活区、厕所、垃圾桶、垃圾堆放点等开展统一消杀、灭蚊蝇、灭鼠活动工作。施工结束后拆除的临时办公、生活营地、临时厕所、垃圾堆放场地进行消毒处理。 已落实
2 / 建设单位对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于2024年12月已编制完成《乌兰察布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属地监管部门备案文件。 运营期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模拟、训练,以便能够对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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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新城区

乌兰察布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N761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集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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