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1#三级冷凝器+1#两级碱洗塔 | 外排废气中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氰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氨排放速率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 | TP401氯化、氯化氰冷凝、工序:1#三级冷凝器+1#两级碱洗塔+29m排气筒DA055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TP401氯化、破氰等工序废气排气筒DA055外排废气中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1.3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74×10-3kg/h;氰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1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07×10-4kg/h;氯气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70×10-3kg/h;氨浓度最大值为2.1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19×10-3kg/h。外排废气中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氰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氨排放速率速率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DA055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的处理效率为54.18%-71.94%;氰化氢的处理效率为83.32%-88.60%;氯气处理效率为69.48%-85.24%;氨处理效率为70.49%-76.16%。 | 达标 |
| 2 | 2#两级碱洗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氯磺酸异氰酸酯(TP401)蒸馏废气(配套2#三级冷凝器)和精馏废气(配套3#三级冷凝器)经“2#两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52排放 | TP401精馏工序废气排气筒DA052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2.2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66×10-3kg/h。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DA052废气处理设施硫酸雾处理效率为68.85%-77.20%。 | 达标 |
| 3 | 1#两级碱洗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双氯磺酰亚胺酸(TP402)合成(配套1#两级冷凝器)废气汇同蒸馏废气、水解中和废气“1#两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53排放; | TP402工艺废气排气筒DA053外排废气中氯化氢浓度最大值为1.6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6×10-2kg/h;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1.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9×10-3kg/h。外排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DA053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处理效率为78.80%-84.32%;硫酸雾处理效率为81.82%-86.59%。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 污水厂接收要求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 该项目废水全部泵送至厂区内29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900m3/d,其中一期工程900m3/d,二期工程2000m3/d)。污水站以生化工艺为主导,采用物化(物理和化学)和生化(生物工程)相结合对废水进行处理。一期工程主要处理工艺为“斜管沉淀池+调节池+厌氧池+一沉池+好氧+二沉池+缺氧池+脱氮曝气池+三沉池+三级处理+RO反渗透装置”,二期工程主要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微电解池+微砂沉淀池+预酸化+IC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脱氰池”。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混合排入潍坊勃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4770.968t/a。 | 监测结果表明,非化工废水排放口pH范围为7.2-7.3;COD日均浓度最大值为91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9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84mg/L;总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6.42mg/L;总磷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6mg/L;BOD5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6.4mg/L;石油类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73mg/L。非化工废水排放口各指标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厂接收要求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站排水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在7.1-7.3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238mg/L,处理效率为94.08%-95.46%;SS日均最大值为48mg/L,处理效率不做评价;氨氮日均最大值为9.85mg/L,处理效率为74.94%-81.56%;总氮日均最大值为20.9mg/L,处理效率为74.66%-79.39%;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20mg/L,处理效率为94.57%-97.18%;BOD日均最大值为84.0mg/L,处理效率为93.20%-94.86%;总氰化物均未检出,处理效率不做评价;TDS日均最大值为2.63×103mg/L,处理效率为54.56%-62.88%;AOX日均最大值为360μg/L,处理效率为49.73%-65.50%。外排废水中各项指标均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废水接收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中许可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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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减震、隔声、基础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 | 监测期间,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2天,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两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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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TP401蒸馏残渣、废活性炭、TP402蒸馏残渣、MVR废浓液、废导热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有机废液。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TP401蒸馏残渣、废活性炭、TP402蒸馏残渣、MVR废浓液、废导热油、污泥、废润滑油、化验室有机废液送现有工程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理。氯化钠、氯化钙溶液需在投产后做危废鉴别,在鉴别结论明确之前暂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本项目实际运行调试过程中产生的以及暂未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氯化钙废包装袋、软水站废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包括TP401蒸馏残渣、脱色过滤工序废活性炭、TP402蒸馏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废液、MVR氯化钠;职工生活垃圾。因本项目MVR仅对含盐废水进行预处理(仅蒸盐至高浓废水满足现有“2.4万吨/年高浓度废水处置项目”要求后依托处理,氯化钠作为疑似危废管理),不再产生MVR废浓液。本项目TP401蒸馏残渣实际产生量为227t/a;脱色过滤工序废活性炭实际产生量为48.976t/a;TP402蒸馏残渣实际产生量为770t/a;污泥环评实际产生量为7.35t/a;废导热油实际预估产生量为12.15t/5a;废润滑油实际预估产生量为0.611t/a;化验室废液实际预估产生量为0.01t/a;以上危废产生后桶装分区存放,送现有工程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废润滑油桶实际预估产生量为0.067t/a,废油漆桶实际预估产生量为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氯化钙溶液实际预估产生量为140.497t/a,产生后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待鉴定后按鉴定结论合法处置;氯化钠实际预估产生量为1713.574t/a,产生后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待鉴定后按鉴定结论合法处置。 氯化钙废包装袋实际产生量为0.51t/a,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产生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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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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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在车间、仓库、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 已经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建设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雨水截止阀。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根据专家意见要求,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370703-2023-149-H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