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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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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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和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及表9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7-2010)表1 II时段限值及表2限值;一氧化碳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项目密炼、造粒、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氨、臭气浓度收集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密炼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氨、臭气浓度、颗粒物均达标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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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界噪声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采取减震、消声、隔音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达标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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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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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次品及包装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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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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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确保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项目事故废水可依托园区的雨水接驳口应急关闭闸阀和事故应急池进行事故废水进行控制,做到园区内防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441303-2025-0004-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