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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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气浮+芬顿氧化+AO污水处理站 | 肇东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310m3),再泵至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分批次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排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肇兰新河。 | 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值日均值在8.3-8.5之间,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146mg/L,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52.9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5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7.76mg/L,总磷最大日均值0.81mg/L,总氮最大日均值13.6mg/L,满足肇东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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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本项目粉针剂车间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02~0.209mg/m3之间 | 达标 |
| 2 | 布袋除尘器和臭氧除味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注射液及口服溶液车间粉尘及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和臭氧除味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02~0.209mg/m3之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65~0.89mg/m3之间 | 达标 |
| 3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封闭厂房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在0.03~0.07mg/m3之间,无组织硫化氢未检出,无组织臭气浓度均小于10(无量纲) | 达标 |
| 4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 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烟囱排放 | 锅炉排气筒烟尘最大排放浓度<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3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8.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4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7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66kg/h,烟气黑度均小于1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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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间采用结构隔声,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台 |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0~55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0~4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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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兽药生产车间以及原料库房设置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技术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 cm/s;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执行。 | 在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兽药生产车间以及原料库房设置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可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 cm/s;危废暂存间采用2mm厚的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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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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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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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兽药生产车间以及原料库房设置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技术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 cm/s;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执行。定期巡逻检查,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原辅材料均采用密封包装,分区分类存放于原料库房以及试剂室。库房及试剂室地面做好防渗措施,杜绝地下水污染。产品均采用密封包装,分区分类存放于库房中产品区域。库房地面做好防渗措施,杜绝地下水污染。 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地埋式事故应急池(100m3)1 座,池体做好防渗处理,并在各个建筑四周修建防渗漏的消防废水收集沟渠,严格将消防废水引致事故应急池储存。 企业应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在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兽药生产车间以及原料库房设置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可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 cm/s;危废暂存间采用2mm厚的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定期巡逻检查,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原辅材料均采用密封包装,分区分类存放于原料库房以及试剂室。库房及试剂室地面做好防渗措施,杜绝地下水污染。产品均采用密封包装,分区分类存放于库房中产品区域。库房地面做好防渗措施,杜绝地下水污染。 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地埋式事故应急池(100m3)1 座,池体做好防渗处理,并在各个建筑四周修建防渗漏的消防废水收集沟渠,严格将消防废水引致事故应急池储存。 企业已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