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项目一期清洗废水、挤出工序冷却水、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5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为了保证回用水质的洁净程度,经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的生产废水定期排放,平均每月排放一次,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滨海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滨海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 废水中pH值在7.1-7.2之间,CODCr排管网浓度值在155mg/L~186mg/L之间,BOD5排管网浓度值在47.9mg/L~64.6mg/L之间,SS排管网浓度值在103mg/L~134mg/L之间,氨氮排管网浓度值在2.34mg/L~3.11mg/L之间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粉碎、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 (DA00l)排放。 | 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值在1.3mg/m3~1.9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41kg/h~0.006kg/h之间。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值在0.233mg/m3~0.316mg/m3之间。 | 达标 |
| 2 | 水喷淋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各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围挡式集气罩,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苯乙烯、1,3-丁二烯、丙烯腈、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排气筒(DA002)中甲苯排放浓度值在0.632mg/m3~0.777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69kg/h~0.0085kg/h之间;苯乙烯排放浓度值在0.601mg/m3~0.867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0066kg/h~0.0093kg/h之间;VOCS排放浓度值在9.19mg/m3~11mg/m3之间,排放速率值在0.1kg/h~0.12kg/h之间;乙苯、丙烯腈未检出。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值在0.68mg/m3~1.14mg/m3之间,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浓度值在11(无量纲)~15(无量纲)之间,甲苯、丙烯腈未检出。VOCs厂区内车间门窗外1m处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1.78mg/m3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厂房隔音、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项目一期厂界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9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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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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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 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挑拣废物、清洗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回收颗粒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 土壤监控点,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一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 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潍坊市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挑拣废物、清洗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回收颗粒物、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期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项目一期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 土壤监控点,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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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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