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2030mm冷轧废水处理系统稀油碱废水排口 | 企业冷轧工序内部用水标准 | 本次验收工程产生的含碱废水、含平整液废水经冷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冷轧工序,不外排;冷却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再供用户循环使用。 | 2030mm冷轧废水处理系统稀油碱废水排口各废水因子均满足企业冷轧工序内部用水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连退退火炉脱硫脱硝废气排放口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 | 连退退火炉废气: 袋式除尘器+SCR脱硝+SDS脱硫+73.5m排气筒(内径2.5m) | 连退机组退火炉颗粒物,SO2 、NOx 、NH3 最大检测浓度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相关要求。 | 达标 |
| 2 | 连退碱雾洗涤塔废气排放口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连退碱雾洗涤塔废气排放口:碱雾洗涤塔+53m排气筒(内径0.8m) | 连退碱雾洗涤塔碱雾废气最大检测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相关要求。 | 达标 |
| 3 | 连退油雾分离器废气排放口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连退油雾分离器废气:油雾分离器+52m排气筒(内径0.8m) | 连退油雾分离器废气的油雾最大检测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相关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控制噪声污染,连续退火机组、重卷(拉矫)机组、包装机组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各类风机、泵等置于建筑内,采用加装消声器等基础减振措施。 | 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东、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控制噪声污染,连续退火机组、重卷(拉矫)机组、包装机组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各类风机、泵等置于建筑内,采用加装消声器等基础减振措施。 | 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东、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地下水采用分区防渗措施、源头控制措施及污染防控措施进行防护。 | 已落实。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加强固废污染物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一般废物均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 | 已落实。生产机组产生的切头尾废钢送炼钢利用;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送烧结车间利用;脱硫灰送烧结工序自行利用;退火炉等修砌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外售耐材企业;废铁质油桶压块后送炼钢车间利用;废油、含油污泥及废脱硝催化剂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装机组的废铁质包装材料送炼钢车间利用。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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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氨罐储存区设立围堰,发生氨大量泄漏时,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 已落实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