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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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地废水处理站 | 回用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20)中漂洗、染色/印花用水水质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标准的较严值,HJ 471-2020和FZ/T01107-2011中未规定的指标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杂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其余生产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生产废水达到基地的污水处理站的接管要求,通过预设的废水管道排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60%经环保专业基地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标后回用到生产工序,其余40%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截污管网进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 | 本项目生产废水纳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由基地负责监测 | 达标 |
2 | 基地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 项目生活污水经大朗环保基地统一建设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到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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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装置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项目产生的毛织絮状颗粒物采取密闭管道收集措施,经基地统一设置的风管引至楼顶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淋装置及排气筒为多厂共用,由基地统一建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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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通过减振、隔声和墙体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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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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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在生产车间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并由基地统一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毛织絮状颗粒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在生产车间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并由基地统一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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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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