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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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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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的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g/m3);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即臭气浓度厂界标准15000无量纲、硫化氢标准限值1.8kg/h)。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4.0mg/m3);臭气浓度和硫化氢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即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无量纲、硫化氢标准限值0.06mg/m³);厂界颗粒物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1.0mg/m3);厂界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24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可满足原环评的处理要求。 | 本项目炼胶、硫化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氯化氢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支3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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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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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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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橡胶边角料、表带次品、金属碎屑、锡渣和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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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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