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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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丘里、洗涤塔、水喷淋废气治理设施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后沉渣返回生产系统造粒,无生产废水排放 | 不外排 | 文丘里、洗涤塔、水喷淋废气治理设施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后沉渣返回生产系统造粒,无生产废水排放 | 无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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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除尘、除氨系统 | 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有组织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排气筒高30m,NH3执行30m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四舍五入执行35m排气筒标准) | ①投料、混料、挤压造粒工序粉尘G1经1套袋式除尘后经30m排气筒DA006排放; ②转鼓废气G2采用文丘里+洗涤塔+30m排气筒DA006排放; ③非挤压肥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氨及燃烧废气G3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水喷淋+30m排气筒DA006排放; ④冷却、筛分、包膜、粉碎工序废气G4采用旋风+袋式除尘+30m排气筒DA006排放; ⑤包膜后掺混、筛分粉尘G5与包装工序粉尘G6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6排放⑥挤压腐殖酸复合肥产品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氨及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重力沉降+水喷淋+30m排气筒DA006排放 | 根据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3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5.16mg/m3、30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满足环评要求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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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封闭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封闭厂房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北厂界东侧、南、西、北厂界西侧4个监测点噪声昼间监测值在50.9~58.5dB,夜间监测值在41.8~47.2dB(A)之间,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声级为59.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声级≤65dB(A))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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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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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废包装袋厂家回收利用,废除尘布袋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除尘系统收尘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签订以旧换新协议,由维保单位回收后,委托资质单位泰安锐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处置,不在厂内贮存。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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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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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硫酸脲罐区、危废间、硫酸铵原料贮存区等要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加强天然气使用管控,防止火灾爆炸事件 | 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本项目危废产生量很小,危废间依托公司现有,已经采取了防渗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硫酸脲罐区、硫酸铵原料贮存区均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控物料“跑冒滴漏”。燃烧装置附近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及联动关闭装置,防止天然气泄露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