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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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需满足大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石油类、LAS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 已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脱脂废水、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水旋定期排水先经“综合调节+混凝沉淀+气浮”预处理,废水预处理系统位于涂装线内,预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0t/h。 本项目所在厂区与北侧352亩厂区合并建设,不再单独建设污水处理站,依托北侧352亩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的废水与设备地面冲洗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接管至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已建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50m3/d,主体处理工艺为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水解酸化+CASS”,废水处理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 新建的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直接与其他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接管至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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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抛丸清理废气治理设施 | 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 | 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清灰粉尘通过同一根21m排气筒(DA006)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2 | 水洗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治理设施 | 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水洗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8)直接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3 | 涂装废气治理设施 | 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喷漆流平废气经水旋喷漆室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涂装烘干废气、循环水池废气、新增悬挂部位点补废气一并采用“沸石转轮+RTO燃烧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4 | 危废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危废间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5 | 污水处理站臭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实际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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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绿化、设备合理选型等降噪措施。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采样分析。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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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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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按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设施。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转移。 | 本项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金属废料、废焊材及焊渣、废滤筒、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滤料,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徐州徐工新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脱脂残渣、硅烷残渣、漆渣、废漆桶、涂装废弃物、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沸石转轮、废油桶、废乳化液、废蓄电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油废物、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废胶桶。其中废乳化液、含油废物、涂装废弃物、漆渣、脱脂残渣、硅烷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漆桶、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沸石转轮、废油桶、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废胶桶均委托徐工(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委托徐州天然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蓄电池委托宿迁大成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评中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一座,面积约238m2;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处,位于厂区的东南角,面积约455.74m2。变动后本项目依托北侧厂区已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一座,面积约328m2;本项目新建危废库位置及面积发生变动,位置变动至厂区西侧建设,实际面积约300m2,共分为三间独立危废间。 危废暂存间建设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废库内部防腐防渗,设置了截流沟及集液井,设置了通风设施及摄像头,并按照要求设置了危废标识。危废库设置了负压废气收集系统,危废库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有组织高空排放。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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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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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设置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严禁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 已基本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雨水排放口处已安装手自一体截流阀,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池1座300立方米,不再新建。本项目建成后于2026年根据企业最新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