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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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范围为7.6-7.7;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4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213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370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为0.28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44.8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为2.13mg/L。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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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 | 运营期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车间焊接、喷漆废气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值) | 本项目焊接作业位于封闭的车间内,焊接烟尘主要为颗粒物,经收集后由袋除尘器除尘,后由车间顶部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废气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后由车间顶部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值); 锅炉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气黑度等,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车间顶部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1)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囱(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1.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0076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最高排放速率为0.00208kg/h,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91.4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64kg/h,烟气黑度小于1级;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车间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3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0583kg/h;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5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015kg/h;苯、甲苯、二甲苯(包含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均未检出,其中苯最高排放速率为0.00000383kg/h;甲苯最高排放速率为0.00000383kg/h;二甲苯最高排放速率为(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速率之和)0.0000114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198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0.82mg/m3;厂界苯、甲苯、二甲苯(包含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最高浓度为0.253mg/m3;以上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废气5#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为0.68mg/m3,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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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3.7-56.0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5.1-46.0dB(A)之间,夜间最大声级为57.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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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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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锅炉灰渣综合利用,生产废料由企业统一收集回收外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均为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设立危险废物标识,按照《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向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申报,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边角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油漆等委托黑龙江红森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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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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