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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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落实了环评要求,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入雄溪河,最后排入抚河支流(清丰山溪)。 |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的pH、CODcr、BOD5、NH3-N、SS、TP满足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进行控制。 |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打印1区的下料废气、印刷废气与打印2区的印刷废气。 打印1区的下料废气、印刷废气通过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打印2区的印刷废气通过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外排。其他未收集的废气加强通风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标准限值。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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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声、减振、合理布局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的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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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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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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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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