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7m排气筒(内径2.6m)排放 | 颗粒物、SO2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排放标准,苯并{a}芘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内径2.6m)排放 | 低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2.0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浓度为13mg/m3、苯并[a]芘的最大浓度为0.17mg/m3,颗粒物、SO2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排放标准,苯并{a}芘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达标 |
| 2 | 引风机引出活性炭吸附后经18米排气筒(内径0.6m)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引风机引出活性炭吸附后经18米排气筒(内径0.6m)排放 | 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7×10-5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01×10-3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24×10-4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 3 | 全封闭储仓+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一根30m高(内径2.92m)排气筒排放 | 低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64×10-1kg/h,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 4 | 全封闭储仓+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8米高(内径1.52m)排气筒排放 | 低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5×10-1kg/h,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设备噪声消声、隔声和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设备噪声消声、隔声和距离衰减 | 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夜间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 外排。危废库房地面做防 渗,渗透系数低于1.0x10 - 10cm/s。正常情况下不会污 染地下水 |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 外排。危废库房地面做防 渗,渗透系数低于1.0x10 - 10cm/s。正常情况下不会污 染地下水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1)在线检测废液(硫酸、盐酸)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除尘灰经收集后混入原煤焦化。 (4)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房,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1)在线检测废液(硫酸、盐酸)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除尘灰经收集后混入原煤焦化。 (4)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房,定期交乌海市彤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营期间须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 | 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备案编号为150303-2024-033-M,本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废机油、在线检测废液泄漏。非正常工况下,由于废机油、在线检测废液暂存装置破损,导致废机油发生泄漏,泄漏时立即使用沙土围堵吸附,由于本项目对危废库房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防渗结构至下而上为基础防2mmHDPE膜,防渗系数≤1×10-10cm/s。设置隔离、防雨设施,地面与裙脚用兼顾防渗的材料建造,建造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危险废物贮存区设置裙脚,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铺设2mm厚HDPE,渗透系数≤1×10-10cm/s,对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在日常中进行保养、维护,加强危险废物防漏胶袋的检查和维护,以防因腐蚀造成泄漏,因此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