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水环泵废水、吸收塔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水、初期雨水。 验收期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高有机溶剂高盐工艺废水经中间罐收集与高盐工艺废水及软水制备废水进入三效蒸发脱盐预处理,高有机溶剂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吸收塔废水、水喷射真空泵废水经中间罐收集后与其他公辅工程废水(不包括循环水排水)混合进入污水站调节池+芬顿处理+中间水池+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砂滤+清水池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同循环水排水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厂处理。 | pH、COD、TN、TP、氨氮、TDS、SS、色度、石油类、甲醇、TOC、总锌均满足《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备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纳管标准的报告》标准限值;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3-二氯丙烯、可吸附有机卤素、硫化物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及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入驻企业污水委托处理合同中低浓度废水排放限值。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水环泵废水、吸收塔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水、初期雨水。 验收期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高有机溶剂高盐工艺废水经中间罐收集与高盐工艺废水及软水制备废水进入三效蒸发脱盐预处理,高有机溶剂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吸收塔废水、水喷射真空泵废水经中间罐收集后与其他公辅工程废水(不包括循环水排水)混合进入污水站调节池+芬顿处理+中间水池+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砂滤+清水池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同循环水排水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厂处理。 | 验收期间本项目pH最大为8.7、COD最大排放浓度为233mg/L、TN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L、TP未检出、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3.22mg/L、TDS最大排放浓度为89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L、色度最大值为2倍,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37mg/L、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L、TOC最大排放浓度为98.6mg/L、总锌最大排放浓度为0.08mg/L,均满足《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备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纳管标准的报告》标准限值;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3-二氯丙烯未检出,可吸附有机卤素最大排放浓度为0.89mg/L、硫化物未检出,特征污染物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及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入驻企业污水委托处理合同中低浓度废水排放限值。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对于总有机碳、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氨氮、色度、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常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6.08%、94.33%、96.05%、77.25%、77.78%、97.07%、95.03%、97.82%、97.23%;对于甲醇、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等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85.15%、75.06%。 根据监测结果,本次验收与《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中的相关指标限值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本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均能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1)本项目车间废气及危废库废气、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DA001(高度25m,内径0.8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为: 2,3-二氯丙烯工艺有机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两级碱洗”预处理;车间内中间罐废气经“一级深度冷凝(-15℃)+一级碱洗”预处理;真空泵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预处理;其他有机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预处理;经冷凝预处理后的真空泵废气和其他有机废气再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车间经集气罩收集后的无组织废气、储罐区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管道收集后再经集中的“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2)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不凝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DA002(高度25m,内径0.4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为: 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不凝气和恶臭气体收集后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 | DA001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气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2-二氯丙烷、氯丙烯、1,2-二氯乙烷、甲醇均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DA002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硫化氢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生产车间厂房外无组织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及监控点处任意一点浓度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氯化氢、氯气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 (1)本项目车间废气及危废库废气、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DA001(高度25m,内径0.8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为: 2,3-二氯丙烯工艺有机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两级碱洗”预处理;车间内中间罐废气经“一级深度冷凝(-15℃)+一级碱洗”预处理;真空泵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预处理;其他有机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预处理;经冷凝预处理后的真空泵废气和其他有机废气再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车间经集气罩收集后的无组织废气、储罐区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管道收集后再经集中的“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2)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不凝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DA002(高度25m,内径0.4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为: 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不凝气和恶臭气体收集后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67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4.74mg/m3、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4.1mg/m3,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2-二氯丙烷、氯丙烯、1,2-二氯乙烷、甲醇未检出,均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DA002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63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4.46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83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55mg/m3,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厂房外无组织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最大排放浓度为1.42mg/m3,厂房外监控点监测时长为1h,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及监控点处任意一点浓度值;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45mg/m3、甲醇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58mg/m3、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28mg/m3,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10、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4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 达标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设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可达到降噪目的。选用低噪声、低转速、高质量的风机,采用减振基础、消声器柔性接口,并设置单独的排风机房。水泵选用低噪声节能产品。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设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可达到降噪目的。选用低噪声、低转速、高质量的风机,采用减振基础、消声器柔性接口,并设置单独的排风机房。水泵选用低噪声节能产品。 | 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测值范围为54~58dB,夜间测值范围为46~51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分区防渗 | 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做法: 1、铺设电地网井地;2、素土夯实;3、三七灰土;4、混凝土垫层;5、水泥内筑胶一遍;6、1.5厚聚氨酯防火层;7、双向钢筋网厚C30混凝土;8、不发火地。 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做法: 1、素土夯实;2、三七灰土;3、混凝土层,钢筋混凝土地坪,4、玻璃钢防水防腐。 重点防渗区-循环水池、事故水池做法: 1、基坑夯实,2、混凝土浇筑筏板及池壁,池壁与筏板连处内设止水钢板;3、池壁外刷改性沥青防水防腐;4、池壁内防水砂浆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池做法: 1、基坑夯实;2、混凝土浇筑板及池壁,池壁与筏板连接处内设止水钢板;3、池壁外刷改性沥青防水防腐;4、池壁内刷玻璃钢防水防腐。 重点防渗区-甲类罐区(3-氯丙烯)做法: 1、基坑夯实;2、三七灰土夯实;3、混凝土浇筑垫层筏板;4、罐体为一体式钢罐。 重点防渗区-甲类罐区(二氯丙烯、二氯乙烷、三氯丙烯)做法: 1、基坑夯实;2、三七灰土夯实;3、混凝土浇筑垫层地面围堰 重点防渗区-酸碱罐区: 1、基坑夯实、2、三七灰土夯实、3、混凝土浇筑垫层地面围堰,罐区内铺设防腐防酸瓷砖。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厂内危废储存于危废仓库,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两个165m2的危废仓库) | 项目目前仅建成一座165m2危废仓库,由于现阶段仅建成2条生产线,危废产生量不大,已建成的1座危废仓库能够满足现有两条生产线危废的储存。 | 已落实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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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1 | 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事故废水收集及导排系统、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1200m³)。 | 生产车间设置82个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罐区及装卸站设置13个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液氯库设置26个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甲类仓库设置9个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车间设置导排系统最终导入厂区设置的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1200m³);项目储罐区设置高1.2m的围堰;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新环秦预案备-2024-073-M。 | 已落实 |